在孕期做了4次B超,以及一系列的孕检。医生一直只说胎儿偏小,一切正常。到生产前十来天都还做了,都说是正常。胎心正常,双径顶8.9,有点偏小。孕妇血型为A型阳性。生产时说胎儿缺氧,要进行剥腹产。检查血型却说A型阴性血。生下来胎儿,有一手6指,蝴蝶胸形,肾脏一个大一个小。三天后死了。医院要负哪些责任,应该怎么赔偿,有没有这边的律师可以帮我。谢谢!
受害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在卸货的过程中不幸被砸中。案发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拨打110和120。没有通过任何的医疗设施和医护工作人员,就判断人已经死亡。并用本公司的车自行把人送到殡仪馆。问:该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受害者家属应受到何种补偿?若通过诉讼的方式,需要哪些证据?
关于医院四维彩色B超未发现胎儿畸形致畸形儿出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并赔偿
本人在怀孕28周时在当地知名医院做四维彩色B超,当时医院检查结果正常,等到胎儿足月生下后才发现婴儿左手中指部位只有一颗小肉粒,近于缺指,其它手指除大拇指外均较右手明显短小,且少关节或不能弯曲,手掌也发育不正常明显偏小。以上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并赔偿?感谢回复.
在产检过程当中,医院做B超一直认为双包胎儿是正常的,但在分娩时发现胎儿是联体,且多出畸形,这其中有三个医院,第一个是1-7月产检的医院,第二个是8月做四维彩超和产检的医院,第三个是分娩的医院,当时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请问三个医院应承担那些责任,谢谢!
我在怀孕八个月时因无预兆阴道流血到宜良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B超检查是胎盘早剥,先兆早产,当时就建议我转院治疗,我正处于流血较多,下腹疼痛,就没有多想同意准院了,送到了昆华医院后医生就骂宜良的医生太不负责,为什么不采取急救措施在宜良就做剖腹产手术救治病人,宜良医生的答复是他们处理不了才准来的,后来在
我在怀孕八个月时因无预兆阴道流血到宜良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B超检查是胎盘早剥,先兆早产,当时就建议我转院治疗,我正处于流血较多,下腹疼痛,就没有多想同意准院了,送到了昆华医院后医生就骂宜良的医生太不负责,为什么不采取急救措施在宜良就做剖腹产手术救治病人,宜良医生的答复是他们处理不了才准来的,后来在
在医院生下一女婴,刚生下后很健康,过来两天,医院给婴儿洗澡后,婴儿出现发烧,缺氧症状,然后被医生送进看护室,吸氧,再两天后婴儿病危,转到市级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市级医院说是先天性心脏病。请问医院应负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
律师,你好。 我父亲于2010年12月5日早8点半因高血压引发脑出血而导致语言及肢体障碍,但意识清楚,会拨打电话及有手势示意,家属及亲友不敢贸然搬动,多次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后无人接听,后亲友直接找到医院120,被告知随后到,这时病人发生呕吐,但5分钟的路程救护却直到9点40左右车才到,这时病人已经意识不清,救护车
医院没有发现病人病情误诊治疗43天导致患者持续高烧43天多脏器衰竭过早死亡
我父亲2月27日突然发烧住院呼吸科.3月9日,3月17日.4月8做了3次CT诊断淋巴结肿大和多个淋巴结.医生一直按肺炎治疗.老人一直高烧不退.医院怀疑肺结核并3月23日建议我们去医大和肺结核医院去擦肺结核结果不是肺结核.4月10日我们家属发现老人颈部肿大并和医生讲了此事并当天转入外科.在外科做了淋巴结活检4月19日诊断淋巴瘤晚
我于2011年3月15日停经后确诊怀孕并确认是双胎,此后每月都定期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胎儿一直很健康,8月18日这天我去四一八医院检查,这时医生就告诉我怀的是双胎靠一般的饮食,胎儿所需营养是跟不上的,就叫我买她说的保健品吃,我当场就付现金给这位医生买了此药。回去后我按照她说的服用就开始服用此药,过了十二天我又
2011年7月31日下午四点多我姐姐突然感到四肢无力倒在地上,她马上跟她姐姐打电话叫她姐姐把她送到医院,医生就说是小感冒就给我姐姐打吊针,刚开始两组液体没什么可是到了地三组就出现了又吐又泻慢慢的变的神志不清,医生看到这样的情况有给她针灸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后来医生他看到事情不好他就要我们转院,还没有到县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