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距离红线范围中心线 不足25米 ,主房建筑 距离2米以内,若申请拆迁和拆迁补偿,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申请,可以得到公平的补偿,并且需要参照哪些条例规定呢?
我是湖南怀化洪江市的,怀通高速刚好从我家里过,我家座房子,但是马路刚好从两房子的中间过,可是问题来了,问题是只有一座房子要拆,另外的那栋不搬。不搬的那栋我听我家人说在红线以外。 如果留下一栋的话刚好被马路穿过了,那以后房屋周围怎么生活呢,要么就不搬,要么就全部搬,虽然我知道这东西是国家强制行为,属
框架结构楼房建于九十年代初期,现在因道路扩建,红线划进楼房3米,有8米在红线外。市政府和区里的拆迁公告称:“具体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如今街道办多次前来做工作,要把整栋楼房拆迁,按评估价补偿。请问: 1、我们要求采取“切割”方式只拆除红线内部分,保留红线外部分(绝对不会产生安全隐患);或者同意整栋
我家当时拆迁时,拆迁办为了尽快让我家同意拆迁就同意我家用钱把我爷爷的35平米的安置房的另外一半买过来(那一半是我大伯的,当时我大伯已经同意拆迁,我家以为我大伯同意卖那一半,可事实是拆迁办骗了我们,人家根本就没同意,他们私自做的主,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我家买那一半的房子,我家才同意拆迁的)。但是当时并未给钱
老房子的宅基地的名字一共有四个人,这四个人是我奶奶,和父亲 母亲和我。其中奶奶和父亲已经去世 我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现在老房子要拆迁,拆迁的是换房子124个平方。然后我的母亲的遗嘱已经写上了要把拆迁的房子给我。 但是我的2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说他们有拆迁的房子的份,因为他们说他们继承了死去的父亲和奶奶的
因政府占地拆迁房屋,老人把还的房送给幺儿。但姐妹弟兄多,怕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现经商量,准备写一份协议,请问该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我爷爷有一处房产,其下有7个儿女,当初房子是我父亲所盖,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爷爷已过世,把房产证留给了父亲,但未作更正。两年前房子由父亲翻新过一次,现由父亲居住,由于村里拆迁,其他子女都要分割房产,请问如果分割的话,我父亲应该分割多少?谢谢!
江北机场的渝万城际铁路规划落空后,不知是怎么样规划城际铁路、高铁进机场的,这对江北机场建设杻纽机场很重要。现成都正规划第二国际机场(5条以上跑道,8000万人次以上),规模宏大,城际铁路、高铁进机、轨道等各种交通设施进机场。重庆就一个江北机场,不好好规划,很难与成都竞争。
我是彭水的,最近我们的房子要拆迁了,我们的房子房产证是写住房,实际上是里间住人,外面经商,请问能不能算门面,而且猪圈是我们自己在楼房底层加的水泥框架结构,能不能算住房,拆迁办的说是附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