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房屋属于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名字,1997年父亲去世,2005年我以父亲的名义买下该屋,产权证还是我父亲名字,现家庭有争议,请问该屋是否属于遗产,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物业公司以下情况是否属于乱收费?如属于乱收费,应找哪个部门?
1.装修保证金500元(这个是要退的); 2.装修垃圾清运费200元; 3.装修管理费200元; 4.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6个/户,每个工本费10元,押金10元,共交120元,但只退60元,工本费就是该我们住户自己出; 5.买了装修材料,家电等东西,商家用车子给我们送来,进小区要收2元/次,而商家不付,就转移到我们住户身上,就该我们
母亲所借钱,夫妻要不要还,她死后,夫妻俩住的房子是否属于她的遗产用以抵债?要是抵债是按老样子算,还是
家住农村,父亲死后一年,儿子把家老楼房重新装潢结婚;母亲声称家里分钱没有,结婚装房子生活的钱都是借的,结婚后她一切开支人情不管,并要夫妻两去还所有她借的钱.四年夫妻俩把装房子结婚和一切借的所有钱还完,其间母亲在夫妻的要求下帮忙种了一下田,其它时后都在打麻将和到处玩。家里所有开支包刮母亲用钱都由夫妻两出,不
如果一个工人在岗位上晕倒(医院认定为高血压引起),由于晕倒后没人及时发现导致送院后已成重伤(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法律不支持模棱两可的回答,所以请回复的作肯定回复,最好附上相关规定。
我爱人儿子三人与父母同住,房子是父亲单位福利分的,03年买下售后产权房,产权归我一人名下,也就是说五人中我父母.爱人儿子享有永久居住权,因此房只有我们五人户口,08年1月父亲过世,想请问这样的房子算不算父母的遗产,谢谢,
一天下午刚下班,我的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老板叫出去了。他们到了目的地,受害人已经被其他的人打了,我老公的老板上去打了他,我老公看老板打了,自己也打了几下。现在受害人受了重伤。我自己认为我老公不是故意,他和伤者不认识,也没仇恨。和其他的打人者(除老板外)也不认识。派出所的人说他的情节最轻,但还是以
有一中间人以我公司业务经理名义与甲方签署供货合同,待产品全部交付甲方并安装到位后甲方将转账支票交予这一中间人,中间人在收到转账支票后一直拿在手中四个月不愿交给我公司,我司以该中间人“职务侵占”犯罪报案到公安经侦部,但公安经侦人员讲这并不属于“职务侵占”。 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以上情况属于“职务侵占”
原住房是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1999年我父亲去世,2005年我买下该房,产权证还是我父亲名字,现家庭有争议,请问这是否属于遗产
我的一位叔公(只有一个女儿),已经过世10多年了,当时叔公老婆嫌我叔公家穷,所以仅有的这个女儿也在3岁时随母亲嫁出(当时60年饥荒年代),叔公在世时他女儿也就没有尽到赡养的,都是我家在照顾,就连死了,也是我爸在主持大局,所以我叔公名下的土地就归到我家的土地使用证本子上,现在国家开发征用土地,刚好这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