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前段时间买了楼房,因为是在我爷爷所在的村子买的,所以我爸妈把买房的钱都给了我爷让我爷去办的手续,结果我爷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主写成了他的名字。现在我奶奶去世了,我爷新娶了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而且名声公认的极臭的人结婚,还登记了。我爷是退休教师,一个月退休金是五千多,他现在在这个老婆的怂恿下还逼我爸一个月给他一千五的赡养费,我们看他现在变成这样,真怕房子到时候变成外人的了,那我爸妈一辈子的心血全没了,可是我爷爷说什么也不肯改名字,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
目前我的户口在宜昌,宜昌没有房产,因为生活在武汉,自己名义下有一套房子在武汉,刚购买不久的,贷款买的,现在男友在广东惠州工作,他户口在武汉,想在那边买一套 ,问题如下: 1. 我们联名买的话算是二套房子吗?(还没拿结婚证) 2.二套房子的话需要首付百分之60吗? 3.我们手上目前只有十几万只购首付百分之30的,
我有一个朋友家里遇到这么一个问题: 她家在高淳有一老屋,户主是爷爷还健在,育有3子1女。姑姑(老三)已外嫁,大伯和四叔都各自建有房屋。在四叔建房屋之前为批基地与村委签有一协议:1.经3兄弟商量协议,老房子暂由老二居住,如老二要建房必须在老屋的基础上重建 (村委不另批基地给老二) 2.3兄弟商量以经济补贴的
父亲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不到一个月叫本人去签字,把所有房产转给最小的弟弟,因不签转房产的文件,现在对方要告我们没有赡养老人,本人一直都有赡养老人。每逢老人生病都有去照顾,生日,逢年过节都有给钱老人用。老人本身做点小生意,还有退休金1600元。 如果他们还要起诉的话,我们该怎么做?
我丈夫在08年初去世,他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去世时,父母健在。留有一所平房,是90年他父母因我们结婚买的,【房照一直是原房主的名字,没有过户。土地使用证是我丈夫的名字。】婚后在一起生活,92年我和丈夫自己出钱盖了一个门市房。但一直办不下来房照。直到99年我们外出打工与老人分开过。到我丈夫去世,因为大嫂为了房
关于遗产问题 我是妹妹 被姑姑和哥哥把房产骗过户了 还有现金也都给哥哥了 我该怎么办?
我13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了 姑姑做监护人到18岁就不管我们了 19岁时候哥哥说要结婚 然后把爸爸出车祸的20万赔款和家里所有的单据和户口本都拿走了 去年说要结婚了 就把我们家的房子卖了 房子是爸爸妈妈的婚后财产 所以要分的话还有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和我的 但是哥哥说手续太麻烦 就好说歹说劝我们全都过户到他一个人的名下
有一处房屋原是兄弟二人的,后来长兄与村委协商又批了另一处院宅,原房产证在村领导的协商下给了弟弟,证件姓名已是弟弟的姓名,现在过了二十几年,长兄又想以父母没分家为名所要另一半房产,请问弟弟是否应该给长兄另一半房产?长兄索要房产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我三叔公是聋哑人,是五保户,现已失踪快两年了。(他有一间半的房产,是我家给以旧翻新的,因为那时他过继了我对象,后因大伯挑拨离间,过子单解除,并向我家还款1000多元,至今大约二十年过去了尚未归还钱款)。现在三叔是五保户了,人失踪了,钱没人归还,可是大伯家的儿子却要其这个房子来了。请问他有资格继承这个房产
继父打算将他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我,该房产为拆迁补房,拆迁不足部分补交的7万多是由我出的钱,此房产估计市值30万左右。由于当时房产公司告知只能办理我继父的名字,所以只能办成继父的产权然后赠与给我。可是税务机关核税的时候要求提供亲属证明(我母亲与继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在一起已经6、7年),此种情况我
我父亲原单位有一套公房,由于三峡移民搬迁,当地政府将单位上的原公房还建一套我父亲名下的房产,补一部分差价,当时我将这个机会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签了一个协议,是签的我的名字,我想问:这协议有效吗?另外听政府部门说移民安置房不许买卖,我还能为我父亲要回这房产吗?应该怎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