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们,问一下财产分割的问题。情况如下: 1:05年5月我叔所在地拆迁(拆迁房户主是其母亲的)。同年12月我叔结的婚。 2:结婚其间,即06年7月买的房,用的是拆迁补尝款的钱买的一套二手房而且是唯一住房,其母亲和姐姐也同住。同年11月离婚。 2:双方达成协议(具体什么条件我不知道)并离婚,但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
我家有两套平房,本村现要新村规划(目前还没有规划),姐姐(我老公的姐姐)因小孩要上学没有房产证,想要在家办理房子上分割出她个人的房证。我和老公不同意,房子的产权是妈妈(房子是土地使用证)。但和姐姐说好这房子是借用,那这份协议我们应该怎么写呢?
岳父已去世,岳母仍健在,岳父名下有三处房产,下有兄妹5人,岳母拟与兄妹5人签订房产分割协议,请问如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有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已离婚5年多,当时分割给他一套私有住宅,他在没有变更房主的情况下就去办理了贷款,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没拿回房产证和国土证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现在他要卖这套私有住宅,但是他说必须我和他去公证,请问夫妻离婚后分割好的房产是否还需要我去和他公证?
婚后购买了按揭房,首付的时候借了4.5万元。现在想离婚,但是因为有一女,不想变卖房产,而且双方均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不要房的那方房屋差价补偿,如果暂时不分割房产,如何写离婚协议,如果是两人真实意愿,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债务共同承担?如果将来想卖房子了,或者是有能力给对方差价了,是不是该按夫妻各一半来分房款
房产证只有爷爷名字,但爷爷承认房子是家庭共有资产。 现爷爷与爸爸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分割家庭共有房产,将3/5分作长子一家的私有财产,但房产证不变更,自愿放弃此3/5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并协议约定此后爷爷签定的任何协议以此份协议为基础。 问:这样一份协议签订后,房产证不更名,3/5所有权及处置权是否发生转移
九月几号就要结婚了,男朋友家里有个哥哥已经结过婚了。他家里的房子是两套楼上楼下的私房,不过看上去是一个整体的大房子。他父母现在是住他哥哥那边楼下。我现在快和男友结婚了,我父母的意思就是写个协议,我们结婚以后我们那半边房子属于我和男友。他爸妈愿意住他哥哥楼下或是住我们这边楼下都可以。随他父母,婚后对于
我父亲在世时向别人外借15万,现在他过世了,而我哥哥不愿意给人家还债,如果我还了所有债务,是否房子就归我所有,但是我是已经嫁出去的女儿,不知道我的权益如何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