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营业执照29年8月到期。2010年1月5日我去换证,工商局要罚款才给换证,请问,法律有依据吗?
我2009年九月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每隔一段时间,工商的办事员就会来登记检查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我多次询问什么时候验照,办事员说满一年验一次。七月初,他们问我验照了吗?我说没有。他们说该验了。我7月12号星期一就拿着本去验,到了工商局,他们先扣了本子,才告诉我过了俩月多了,罚款1000元。当时我没带钱,现在
个人独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过期1个半月没年检,罚款3000元,合理吗?
我的营业执照是2009年11月份领的,也没注意到“每年3月1日-6月30日年期间进行年检,不另行通知”的字样。 前天我接到工商管理局的电话说让我去捡照。我到那后一个工作人员告诉我年检过期了,个人独资企业要罚款3000. 我想咨询一下罚款3000合理吗? 这种情况的罚款的上限和下线各多少?
我的个体工商执照过期了,再没过期之前就不做了,我现在要注册其他的名字,或公司但是法人还是我,会不会有影响,还是我必须取注销了那个工商执照 还是我必须注销之前的营业执照,再就是个体工商运营业执照过期一段时间会不会自动注销
我开了一个门市部便利店!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添加烟类和酒类!做变更!办公人员说需要200多元!请问这需要钱吗?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