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头把 会钱拿去买房,之后和老公离婚,把财产都分男方,人多起来了,不够她有签下欠条,在几天之内签了5,6张,其中几张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不过都是她的笔记,都有按手印,请问能不能告倒她
温馨提示:请详细描200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签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两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200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200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200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通知丁某。两年期满,王某无力
2010年4月李某向我借了8万元,说三个月后就还给我,朱某做的担保,三个月后,我向她要钱,她却说自己没有钱还,我不停地向她和朱某要钱,结果李某跑了,我不知道她在哪,李某跟她老公还未领结婚证,我的钱都是借的别人的,而且李某写给我的借条已经过了约定的日期,我现在想要要回自己的钱,我是告李某,还是告李某和她老公
2010年4月,李某向我借了8万元,朱某做的担保,说向我借三个月。但是三个月后,我向她要钱,她却说没钱,我的钱都是借的别人的,所以我不停地跟她要钱,结果李某跑了,李某和她的丈夫还没有领结婚证,她丈夫是当兵的,我想要回自己的钱,我是告李某,还是告李某和她老公,还有就是朱某有没有责任,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请
本人有采取录音的方式,只是没有录像,怎么拿到江西我们当地县人民法院,说不支持录音,没有这样的,除非能叫他本人过来,他当面能承认才行,这一点怎么能办的到,如果他能过来以前叫他补写欠条他就不会一直不肯写了,这样我又能怎么办呢?当时在福建泉州的时候我也有咨询,那边律师也说可以录音但还要他本人的暂住证,两年
一个20多年的朋友,叫我拿2万块钱给他他说自己拿2万,他去借给别人5000一天有100块利息。做了3,4天他说生意好每天要挣7,8百叫我再找些钱,可我一分钱也没分到。我觉得20多年的朋友不可能骗我。他说凑多了一块分。,我又找朋友借了1万给他,结果又过了3,4天。他又叫我去找钱。我找不到了。他就叫了一个朋友说我和他一天挣好
我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一个以前相当好的朋友打电话找我帮他老表借钱,我就给他借了7万,是我朋友(鲜波文)的老表(桂承超)来拿的钱,当时是桂拿着鲜的一个购房协议来作为抵押写的一张借条,现在已经到期了,双方都联系不上,我就到鲜的家里去找人,结果鲜不在家,中有鲜的家属(罗建清)在家,我只是找罗要鲜波文这个人在哪里?罗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