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现在《新婚姻法》实行了,有点疑问特向您咨询。我们是08年结婚的,以前的房产是婚前我06年个人贷款购买的,2010年卖掉了,今年2011年9月份又重新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向双方家长各借10万都要还的),现在房产证只写我老婆一人名字,请问如果万一离婚的话,按照新婚姻法这套房产如何分配。
本人24岁,父母2009年离婚,婚姻中有70平方米住房一套,离婚协议:我母亲自愿放弃所有财产,但今后无论我父亲是否在婚,房子父亲死后,都必须由我一人继承,如果我对父亲老后不赡养,视为自动放弃财产. 去年我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一女人,就好上了,刚开始2个月这女人还算可以,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表里不一,挑拨离间,
我老公的哥哥没有人赡养,一直卧病在床,所有医药费用我出的,现在我老公的哥哥病重,家在农村,有三件瓦房。我是搞幼儿教育的,我想咨询您,我哥哥逝世后,这个房子是否归我所有。
爷爷奶奶有一套住房,他们有一儿一女,爷爷奶奶共同写有一份遗嘱,房产过世后留有儿子,儿子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目前奶奶已经在去年过世,房产证上名字为奶奶的,目前未办理过变更,儿子目前病重,如果儿子在爷爷前去世,该遗嘱是否有效?如果该遗嘱无效,等爷爷过世后该房产如何分配?爷爷奶奶独子独孙。
请问,我丈夫婚前单位团购房屋,婚后办的产权证(按揭),我俩共同共有,每月由公婆还贷,如果离婚,房产有我的份吗? 谢 谢 两位律师的解答,我想补充一下是“婚后登记在我俩名下,由男方父母还贷”
家有三子女,平时都是老大照顾老人起居饮食,其它两人均从未管过老人,老人同意把现有房产赠予长女,并且购买房产时长女也付了一定的钱,现在房产证上有老人和长女的名字,其它两子女也同意把房子让给长女,但儿子媳妇要叫儿子来争房产。为避免老人过世后,房产争夺,要将房子赠予长女,要办些什么手续呢??如果是在老人和
本人一座房产,在北安市,50年代公产房,无房照。在改革期,工厂卖给个人。公产房也一并出售,但当时未解决工人住房问题,一直搁浅至今。现房产工厂要收回。但我们没有手续,应如何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