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行人横穿马路被小车撞,抢救后生命垂危,交警责任会怎么划分?应赔偿多少?
我爸爸在东莞市区莞太路(应该属城市主干道)上(附近有人行天桥,道路中间有隔离带)横穿马路被小车相撞,小车超速(小车车速为64.28,此路段限速50),入院抢救20天后,我爸现在是没有自主呼吸,血压不稳,只有心跳。交警现在判平等责任。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交警是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因为查了很多的案件,都是机动车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的。为什么这个交警会判为平等责任? 还想问问:这个事故,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大概会有多少? 我爸今年69岁,农村户口,但我们姐妹两人均在东莞市区有房产,且工作生活超过一年
。行人横穿马路,我来不及刹车,把他撞了,责任怎么划分。您好,
。行人横穿马路,我来不及刹车,把他撞了,责任怎么划分。您好,唐律师事务所
驾驶三轮机动车,撞倒横穿马路的行人B,机动车正常行驶,责任怎么划分?
驾驶人A驾驶三轮机动车(未购买强制险),撞倒横穿马路的行人B(65岁,农村户口),时间是在早上,路况不太好,机动车行驶中会发出很大噪音,行人B突然从路边停止的车辆之间窜出,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到。A立刻拨打120送往医院救治,交警验证现场时,车辆正常行驶,刹车滑行3米后撞到行人,请问一下,责任会怎么划分?主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