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准备离婚。家里一套房子是在他名下的。但是几十年来所有的生活开销。女儿的教育和生活各项费用都是我来付的。他不花钱的住在家里就算了 还总发脾气。想咨询下如果离婚怎么样才能让我的财产分配得到保障。说白了 怎么分配才会公平。应该怎么分配。会不会到最后我一无所有。而且我已退休。请专家详细解答
离婚已判,房产归对方所有,对方需给我50万房款及每月1000抚养费,但对方在领取判决书时态度十分嚣张,当着法官的面说不会按时支付,等有钱有心情了再给,他说收入3万有账目显示,其余20来万都没记录,就算是我再上告,他就干脆辞职失业,我一分也拿不到。。。我很后悔,当初不想和他纠缠选择放弃房子那钱,但现在却无法得
1999年1月左右与男方同居,2004年男方家出首付10万买了房子一套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子总价32万左右),贷款由女方和男方一起偿还,2007年3月结婚,2009年从男方亲戚家借钱(20万)把所有贷款一次性付清,2011年把这套房子卖掉(房子卖了180万)后买了现在的房子房子总价150万),因当时钱还没到位,故从女方父母处借15
男女双方婚后在宅基地盖三间石棉瓦东 房。离婚时按份额判给女方,但是房基地的使用权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现在男方想在三间原地翻盖房子可以吗?
和老婆09年12月登记结婚,今年8月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我提出协议离婚(没有小孩,没有共同住房),我放弃双方共同装修(房产归女方所有)的部分,但女方咨询了相关律师后提出以下条件,并准备诉讼离婚,我不知道是否合法: 1.2010年,他父母有给我们5万块钱用于装修和结婚用,当时说明是赠与的,也没有借条,现在他们
您好,我有一处房产,是门面房是09年的新房,土地转让还有30年,可是我们这一块要从建个市场,我怎样可是维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