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2月22日在余姚富达电子上班,后期担任车间组长!因有事辞职,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我于8月27日辞职,9月27日到期!但是因有事,我与9月15日请假就没去上班了,还有12天才到辞职期限!公司说算自离没工资,我想问问,辞职但是未到期限走了算自离,不予结算工资合理吗?应该有工资么?
事实上老板欺骗在先,正式上班后并没有领到老板一开始承诺的工资,(老板许诺过了试用期工资不会低于1700-1800,可事实上领到手的工资是1200一月)自动离职也是迫余无奈,事实上在自动离职前已经几次提出要走,只是没有正式提交书面辞职书,老板娘也亲口让写辞职书给他们,并说他们厂养不起这类话,可等真的去辞职了,老板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劳动合同没满 自动离职 没办辞职手续 我现在是否可以拿到工资 我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2010年12月13号我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未批准。2011.01.22旷工3天,被定为自动离职,离职手续都已办妥,但公司拒付当月工资跟押金,我跟公司并为签订劳动合同,我的押金跟工资能要回吗?
我在公司试用期期间,因伤病原因未能在三天之内向组长请假而被定自动离职,是否还有途径能购取得我在工作期间所应得的工资?
员工自动离职用工单位是否要结清工资 单位工资结算是5。25号到6.25号,我是6月7号交的辞职报告,现在因为其它原因想在6.29号不做了,厂里不发5.25号到6.25号这一个月的工作合理吗?
1、我是病假一个月后使用邮件提出辞职,提出辞职后,未再交病假条且未上班,期间公司领导层就辞职找我谈话,一个月后,公司对离职申请不予理睬,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
我是搞模具的,在人才市场找到的工作,面试进去,厂里给了七个工作日的试工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厂里规定不满三个工作日的任何理由离职没薪水,不满七个工作日的而又做了三天以上的七天内领工资,满七个工作日后的,要十五天才能离职,我是六月二十一号十四点三十开始上班的,到六月二十八的十二点!中途有个星期天休息,我
你好,我是一大型企业的员工,在今年7月25到28日请了4天假,在此之前已跟上级主管请假也口头答应了,但是等到请假完后上班才知道在请假系统中一直停留在代理人审核中,没有到达主管处。后得知这4天旷工算自动离职,请问当月的工资时否会发?谢谢!
我是一间私立学校的老师,是今年二月份到这间学校的。学校规定在暑假期间只有基本工资,在暑假期间学校要招生,招生期间是每天补助二十元,我从七月二十七号开始招生,到今天有十五天了。我现在提出辞职,学校不给发暑假工资,说是要不就不拿工资走人,不然不得辞职。我就想问问,我能拿到暑假期间的工资吗?
我在一个咖啡厅上了半个月班 ,觉得不适应,就跟她们说我u去上班了,结果他们说你自动离职不是我们公司把你辞退的,所以没有工资,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