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留下一套房产,并留有遗书说明对三个子女的分配份额,三子女也按父亲所留遗书内容的执行签署了一份协议,对父亲的遗署进行了确认。(也即三权属所有人对该房产已无争议)那房管登记部门仍要求我们得办理公证。请教此类公证要怎么办?需要些什么材料呢。
母亲病逝,就我一个孩子。父亲再婚前曾公证过他的房子在以后由我继承,与继母无任何关系。现在父亲也去世,继母是否有居住权?这样是否我不能继承房子?如果可以继承,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再去公证我是房屋继承人?我继承房子的话要不要叫什么费用? 现在的情况是,继母自己有两处楼在出租,不是没地方住,可是她买楼时没过
母亲病逝,就我一个孩子。父亲再婚前曾公证过他的房子在以后由我继承,与继母无任何关系。现在父亲也去世,继母是否有居住权?这样是否我不能继承房子?如果可以继承,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再去公证我是房屋继承人?父亲已经公证过了房子以后归我,可房产证现在不改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啊?我继承房子的话要不要叫什么费用?
我去公证处询问是按照估价的百分之二收取费用,但是房屋估价的人说你想估多少都可以。我想问一下,以后卖这处房产的时候要给买方看公证估价的价格吗?也就说,我现在公证的时候少缴公证费,是不是以后就卖不上价格去。多交公证费,估计个高价,以后就能卖的多一点呢?
有法院判决书和婚前财产公证书,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还需要办遗产继承么?
我母亲早年病逝,父亲再娶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说以后父亲名下楼房由我继承。08年父亲病逝,继母占着房子不说还不让我进,把锁都换了。我找了律师与继母打官司,现在判决书下来了,说房子归我让继母赶紧腾房。我拿着婚前财产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却告诉我必须还要做个遗产继承公证。我是学生,父亲本来
老人去世,留有房屋一套。有四儿一女。小女儿和老人一起住。现家庭协商,房屋给小女儿一半。剩下一半,再由四儿均分。而房屋让小女儿住,小女儿出钱,分给四儿。去公证处咨询,只能签小女儿继承,其他人放弃的公证。房屋才能过户给小女儿。但我们想签那种继承遗产的公证书。不同意签放弃。可以有什么公证方法,既可以把房屋
房屋继承兄妹4人其中有一人没参与放弃_财产协议此协议没公证请
房屋继承兄妹4人其中有一人没参与放弃_财产协议此协议没公证请问此协议有效吗
父亲生前留下一套房产,并留有遗书说明对三个子女的分配份额,三子女也按父亲所留遗书内容的执行签署了一份协议,对父亲的遗署进行了确认。(也即三权属所有人对该房产已无争议)那房管登记部门仍要求我们得办理公证。请教此类公证要怎么办?需要些什么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