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调入北京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难 京房改办[2009]155号文件规定:“对2003年开始落实住房补贴以来未申报的在职无房老职工,补报其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住房补贴;对2006年12月31日新调入的在职无房老职工,补报其从起薪之月至2008年12月31日的住房补贴”。这个“起薪之月”是指调入后还是从实际参加工作最开始,北京市属单位只认定来北京后的这2年。我工作20年了,和调入上海、江浙的同事相比,住房补贴差别10倍啊。此外,年平均工资计算疑问:我07年8月调入,年平均工资计算是按后5个月的基本工资除以12?只有300多啊?
我于1995年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后于2003年考取社会统招硕士研究生,随之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06年硕士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进入北京一国有企业。 在该企业,本人既不享受住房分配,也不享受本企业规定发放的住房补贴,按人力资源部门的解释,我这种情况,属于“无房老职工”,不能享受“无房新职工”才能享有的住房
我是199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湖北襄樊四中的,每次学校购房都有种种原因而未能购到。工作16年后的今天,我任然租住在学生宿舍楼。而今房租超过了我工资的一半(我的现在工资一千多一点),且我的家庭又仅仅靠我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已无法维持。而今学校又让我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老教师自己解决住房问题。要么就扣工资要么就
我父亲是家在农村的青岛铁路退休职工,近期青岛铁路局让我父亲交了一些关于农村住房的材料,说发放住房补贴。但最后又说不能发放。因为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不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什么?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国企已退休职工,但因某种原因未分上福利房,也未有任何形式的补贴。 现住的是单位家属院的房子。但现在单位欲改制为民营私企,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把住房补贴补给我?
我是最近将参与吉林省房屋补贴的职工,现住房是我爱人单位2004年集资建房
我是最近将参与吉林省房屋补贴的职工,现住房是我爱人单位2004年集资建的房子,83米,请律师问我该如何享受吉林省房补!
我家三口人,外县户口,在哈尔滨2006年买的房子,建筑面积为55平米,随后户口转入哈市,在07年房子卖掉,至今无房。我的条件是否允许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住房补贴?
在房改中由于地方政府文件造成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侵犯,如何维权
律师先生们你们好,我是吉林大学的教师,我发现在吉林大学执行的长春市房改政策过程中,有明显侵犯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现象,但现在大多数受到侵犯的当事人还不清楚所受到的侵害。具体问题是根据长春市政府文件,对在房改中参加过集资建房的职工不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这是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剥夺,严重违反
在房改中由于地方政府文件造成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侵犯,如何维权
律师先生们你们好,我是吉林大学的教师,我发现在吉林大学执行的长春市房改政策过程中,有明显侵犯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现象,但现在大多数受到侵犯的当事人还不清楚所受到的侵害。具体问题是根据长春市政府文件,对在房改中参加过集资建房的职工不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这是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住房货币分配权的剥夺,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