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人发生冲突,对方告我打她致身体不适,其实我并没打人,当时开庭我没找律师和证人,宣判后对方不服继续上告,已经接到传票,我应该怎么解决
受伤害后,只有病历和月费单据,没有法医鉴定,能否通过诉讼索赔?有人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必须有法医鉴定书才能打官司,是这样吗?请律师给说一下,不胜感激。
您好,我想咨询下,2个人因发生口角到相互殴打,其中一人被另一人打落2个门牙,并且导致其小手指,鼻梁和眼眶骨折。而另一个人缺完好无损。本人想请教下这种情况算不算构成人身伤害罪,受伤的一方有没有可能既让对方赔偿一定经济损失,而且还通过法律途径让其坐牢?谢谢回复!
在上次我男友的前妻和女儿在殴打我案件中,我已报案和做了法医鉴定:轻微伤.但我没有向派出所交鉴定结果.可她们扬言再打.请问我的这份鉴定报告还有法律作用吗?如果她们再次将我打伤,她们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事情原由:9月12日,我村上新修水泥路,因为我家地坪边缘为弧形的缘故,该水泥路经过我家地坪时,我妈妈要求将水泥路与地坪边缘保持1米以上距离(路的左边),这是因为如果距离太近以后有载货车经过时怕车上的货物碰到处在地坪边缘上的人或物,这本是正常的安全考虑,但这条水泥路所通的其他几处村户却以路右边的土质不良为由
我前天和同事 打闹时 后来发生了争执 进而引发了打架 他用手打我的头 然后他的手因为用力过猛造成他的手的小手指有两处骨裂 我们私了没有达成共识 他说要告我 我想问 我用赔偿他吗 还有用付法律责任吗
我家女孩14周岁,在寄宿制学校九年级(初中三年级)学习。9月25日(星期日)下午,她打开学校橱子时,里面的玻璃杯子滚下来掉在地上,她被刚刚擦过的地面滑倒,压在了玻璃杯子上,肚子被碎玻璃扎了一个口子,随后她老师和同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请问她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我们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