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政府有个文件,国企职工的转制和工龄买断在2008年全部实行完毕。请问这消息是否属实?
我们企业早在2000年以前就 上市,从国企变私有了,其中也换了好几次老板。可到至今转制和工龄买断一直都没实施下来。我们厂现在运行还可以,可厂里的正式职工(不包括当官的)都在期盼着转制和工龄买断费用发放下来。这些年也总有人说国家政府有出台这么个文件,在 20008年 全国遗留的没有弄清转制和工龄买断的必须实施完毕。这些年有些职工熬不过来就和厂里解除了关系,但所得的经济补偿不如人意。而留下来的我们终于等到2008年了 ,可眼看2008年都要走完了,也没什么动静。请问政府到底有没有出台这样的文件?这样拖下去,我们会不会拿不到这笔补偿经?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制执行,我们是很难得到我们应有的经济补偿。。。
我不想打官司的,只是想知道政府有没有这样的文件。关于国企转制后,是不是所有的国企转制后都有转制费和工龄买断。因我们这已经有国企转制后买断工龄,而我们厂一直都没行动。只是这些年在传说着国家有文件规定,全国国企转制后没发放转制费和企业职工工龄买断的企业必须在2008年完善完。不知是否属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八七年进厂,在生产一线一干就是二十三年,多年的生产骨干,一年前厂子就停了,大家都在家另谋生路,现在刚得知企业将要退市对员工进行买断,为掩人耳目他们召开了职工代表会,厂里有大小会议室及礼堂,可是职代会却在厂外辗转数个宾馆里召开,不知是何意?在挨个对代表做了不少工作的的前提下进行了投票
请问一下如果国有企业单位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合法吗?是不是只要单位51%的职工同意就可以强行买断,不同意
请问一下如果国有企业单位要求职工买断工龄合法吗?是不是只要单位51%的职工同意就可以强行买断,不同意的职工是不是没有什么权利?如果有少数职工不同意买断,该怎样办?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今年春天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公司先是请第三方帮公司改名称(一个老板两个公司),将原先的一家公司名称改成了现在的名称,而另外一家公司从6月份也停止了业务往来,均以现在新公司的名称发货什么的,可是另外的这家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注销,也没有宣布破产,现在公司在改了名称的情况下又要求迁移厂址,
国企转制职工工作十年后离职能否得到以资产形式建立的职工保障金
国企转制后,变成民营企业,工作10年,因科室承包后对承包人不满意,本人已提出合同到期要离开,能否得到以资产形式建立的职工保障基金(新企业并没有告知原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哪总种方式支付,可能是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的,仅有少部分人经起诉得到一部分钱)。现是否已超监管时限,我该以何种方式维权?此种情况到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