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在那里找相关的资料啊,这个我还知道谁能帮帮我。
1:工作变动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领导开具书面通知遭到拒绝。 2: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需调往外省市工作,如员工不服从调动者被强行要求辞职。 3:用语言威胁员工,强行要求员工服从,并扬言随便告发。 4:未遵守劳动法规定,所有已签署劳动合同员工都未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备注:劳动法规定雇佣双方
电脑发票一起被盗,后来找到自己的电脑,报警之后警官说,没发票,没收电脑,
我电脑被盗后去报了案,但我弟弟在另一个镇回收店里发现了我电脑,后来报了警,电脑被派出所拿走了,他们说没发票,随也拿不走,没收电脑,因为我的票被一起盗走了,但是那真是我的电脑,因为那电脑的很多个地方坏了是我修整过的,所以百分之百是我的,他们就是不信,还用很凶语汇说受害人,当官的真是为我们利益着想吗?还是用权利欺负外
我的车4月份被盗了,三个月后保险公司赔偿了80%(扣除20%的绝对免赔)的车款,我也已经买新车了,但是现在公安局破案了,现在车就完全归保险公司了吗? 根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
很抱歉,这么晚了,还要麻烦您,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问题是我姐的爱人他已经离开家两年半的时间了,在今年的5月份他的家人告诉我说:我的爱人已经死在山东那边了,他的家里人去了,也没有告诉我就把这个人火化了,在他们回来的时候就把我姐爱人的骨灰匣拿了回来,我姐爱人的父母、姐姐还为他办了丧事,现在我姐希望能拿
你们好: 我自己的电脑是公司经理让我拿到我们公司的办事处使用,我们公司给某公司供货,那天我去送货回来发现我们的办事处被盗了被盗物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还有一部三星手机).这应当谁负责呢?
希望能讲讲理由,如果有,那么现今存在哪些问题阻碍了我国民法典的形成,如果没有,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家3月30日被入屋盗窃电脑主机2台,犯罪嫌疑人将电脑卖至电脑城。本人在电脑城找到了被盗主机,并且找出了出售电脑的2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位!~(家住我楼上)因为楼上楼下所以和楼上犯罪嫌疑人私了!(电脑已经送回)犯罪嫌疑人未付款给收购本赃物的私营店老板! 现在私营店老板要求:本人如果不配合他追回收购电脑款
5月份,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前,一个名叫欧润林的人在QQ上说有考试题.我给他通过网上银行,汇去了800元.以后就没有了消息.现在已经过去了2个多月了,我还能够报警吗?
在学校被人威胁全家,说对方很有后台,即使报警也能随时出来(从警察局出来),已经两次了,不过都过去好几
在学校被人威胁全家,说对方很有后台,即使报警也能随时出来(从警察局出来),已经两次了,不过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不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