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协议将原甲方经营的士多店以45000元转让给乙方经营.由于在写协议时把45000元错写成4500元.结果而引起争议.下面是协议的全文: 转让协议 甲方 乂乂乂 乙方 乂乂乂 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将原甲方经营的士多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2店内的一切轻营物品匀由属乙方. 转让费4500元 甲方 乂乂乂 现收1万5千元 乙方 乂乂乂 2011 .5 .1日 写这份协议前乙方己付了15000元给甲方,余额将在6月付清.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店铺转让手续.现在双方各执一词甲方认为店铺租凭合同在她手上认为该店还属于甲一方.乙方无权继续占用该店.理由是乙方到期还末付清余款.而乙方认为转让费4500元这一点所拒不付余款.
能完全推翻原告高利贷债务以诉忪欺诈行为诉讼法院重要抗辩书证,法宫,不但不质证原告一笔现金四佰万借条支付凭证还在判决书上不体现足以推翻原判决之书证判决书上抗辩之书证,还判我败诉,导致法院拍卖贱卖我全冢老小住宅别墅,使我倾冢荡产无冢可归之,,,,,,
我们在2001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没有公正、只有双方签字。对方为福利分房,由于单位与开发商之间的原因,房产证至今没有发给下发(但是,已经办好,暂时放在当地房产交易处),期间,多次询问,都说还没有下发,(经多方打听,确实没有发),由于时间太长,我们心里不踏实,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
我想从一个农民手上转让一块土地。这块地30年前是我家的,后来被村小队里把收去后作为集体土地做,又被分到个人,现在我想买回来怎么写协议呢?如果不用钱能收回来吗?
我与女友看好了一套房子,决定买下后女友找我先去登记,我同意了。登记的第二天交了首付,首付款为我个人付出。买房后,在女友的要求下在房票上写了两人共有。因装修中一些问题,我们感情破裂,而现在我们还未举办婚礼。现在女友已经起诉到法院,请问这样的房产会如何进行判决。
我是在网上看到对方的卖房信息,当时去看房时,对方说房屋的建筑面积是84平米,我也没有怀疑,而且卖方并未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他告诉我说是房子买下来以后,可以去办理的。 后来我们签定了一份合同,并没有第三方在场,很遗憾的是,我当时居然没有把房屋的建筑面积这一项写在合同上,对方只是口头承诺房屋面积是84平
夫妻从结婚后关系一直很僵, 自孩子出生差不多一年夫妻两就已经分居了而且再也没联系过,孩子有了半岁后就被父母送回老家由公婆带,从此女方就一直没再与孩子联系过,问候过,更没尽过做母亲的责任.一直都是公婆在老家照顾孩子,夫妻分居了两年多之后女方要求离婚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同意把孩子抚养权给女方,但孩子的公婆舍不
被亲戚借了一大笔钱,帮他救急,借据上写了一个月后还。一直拖着不还,到现在已经拖了1年了,实在无奈了,求助法律。,诉前保全时候发现他名下两套房子都在欠款到期后,转让给了儿子和女儿各一套,自己名下已经没有财产了。 请问如何能保证我的权益,完全没办法了么。 跪下来谢谢各位律师了,今天有种想自杀的念头,
我朋友在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从我处借走人民币4万元。有欠条。但多次未要回欠款。我将他诉上法庭。法庭说他休病假未上班。传票无法送达,让我登报。我想知道登报以后,传票送达或不送达到。法庭会怎样处理。我这种情况法庭又会怎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