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因为婚后有过外遇,现在想和妻子离婚,因为我有9个月没有回家了,也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因为我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每个月就挣个1000来块钱,自己能够将就自己的生活,在外租住平房住,现在妻子在一个拖拉机厂做统计员,每个月都有固定工资,但是双方现在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处理?
小孩今年十四岁了四岁开始由爷爷奶奶带大的,妻子从小孩四岁外出打工且收入隐瞒,当我现在过问时妻子却说我没有资格过问。期间我也出去打工是为了还买房子的帐、而妻子的收入却私自存起来且隐瞒现在在打工地开起自己的生意。我考虑到小孩读初中是个转折点、就把小孩转到家乡邻近的县城读书、因无人照顾我辞去了工作回家照顾
夫妻感情不和,男方有外遇了,9个月没有回家住了,有个男孩子,现在还不到3周岁,但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男方没有正式工作,靠在私营的小超市送货维持正常的生活,每个月工资1300员,女方在拖拉机厂干统计员,现在男方不回家住,和父母没有来往,女方在家里现在带着孩子一起生活,也是与父母同住,在这9个月的时间内,男方
夫妻两个人都已经决定离婚了,但是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孩子的户口和出生证明都在男方那边,要是女方想要孩子,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女方这边嘛?孩子在男方那边带了2年,才接到女方这边带的,女方的家庭条件比男方的好,这样的话请问女方是不是取得孩子的监护权要多些?
小孩生下后夫妻俩都在外地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现在爷爷去世了,孩子由奶奶带着,孩子的爸爸在外地(工作不稳定,还酗酒),妈妈在本地,但都没有固定给孩子生活费。孩子的大部分生活及学习费用都是奶奶承担。现在女方起诉要离婚,并且声明不要孩子,而男方现在的的条件不适合带孩子,请问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