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名晚辈、对于爷爷家的遗产,我有疑义、想要为此申诉、还爸爸妈妈一个公道、 2005年、我爷爷离开了我们、我爸常年患有精神病疾病、没有行为自控能力、所以就没有赡养老人、把奶奶留在叔叔家照顾、爷爷是油田的退休职工、去世后、有丧葬费。还有奶奶每个月有生活费、都给了叔叔家、而且奶奶家的房子常年出租、其中的房租钱、也是给叔叔家啦、并没有给爸爸、整整2年的时间、奶奶去世了、因为去世前、奶奶的房子过户给了叔叔。当时口速、奶奶说、大房子也就是奶奶的房子给叔叔、而叔叔的房子将全款卖了给爸爸看病、可是···叔叔做了件很不仁义的事情、就是将他住的房子、卖了、而且刨除了爷爷去世所花的所以费用、加上给我爷爷从老家带来的表姑、平均每个人是1万6千元、并且在爸爸有病期间做了财产公证、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为爸爸妈妈申诉、还他们一个公道吗、为爸爸赢取些医疗费、帮助爸爸看病、可以吗? 我想问。这种情况、如果起诉、胜率在于多少? 这些年、我一直顾虑亲戚关系。因为毕竟我是晚辈、所以一直也没有起诉、但是叔叔家做的真的是很过分、所以··· 希望我能得到法律的帮助、谢谢你们~~ 请速与我联系、谢谢、
小刘的父母在小刘大学期间去世,留下2套房产,和少许债务,以及部分给小刘完成学业的钱。在小刘父母去世时,仅有小刘外婆一个人还在(爷爷、奶奶、外公都已经去世)。5年以后,小刘的外婆也去世,现在外婆的其他子女(小刘的叔叔阿姨)要出来争小刘父母的2套房产,合法吗?法律上有他们的份吗? 由于小刘一直在外学习和工
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但房子只有居住权,无产权(房子是厂里的,我也是厂里的职工,这样的房子供有6套5个兄弟各一套,妹妹没有,父母住一套,他们都已过世,其他4兄弟房子拆的早,且都没分钱),而且早在90年就本人花钱买下居住权(但当时没改名字)。现在我住房子要拆迁,我的兄弟姐妹都要求我平分现在我住的
十多年前,我公婆帮父母建了两间房,爷爷奶奶共有两子四女,都早已成家立业,但盖房子时谁也不愿意拿钱出来,但房子已经不能住人了,所以我公婆没办法就只好帮他们盖了房子。房子原来是四十多个平方后来盖成了66个平方,建房报告是爷爷奶奶的名字,差不多十年前爷爷奶奶相继过世,但其他子女就在生病的时候有照顾,医药费包
哥哥结婚后修了房子,但母亲也有出一份力(柴米油盐都是之前妈妈种地、养猪得来的。后来哥哥嫂嫂外出打工,家里还请了几个工人,妈妈供他们吃的,三个多月。) 其中沼气池贷款3000元未还。 后来哥哥病死,治病欠债约1万,办丧事收到礼金4000多(礼尚往来,也得还的)。嫂嫂带着女儿改嫁,但两人户口还在这里。 因修水电站
祖母生前将1套私房赠给2个孙子(2孙女没有继承财产),2兄弟平分了60平方米,(没有协议书)。小孙子随后自建了23平方米,共83平方米。 1995年房地产公司A进行拆迁,小孙子与房地产公司A达成协议分得2套住房,1套2楼60平方米。1套1楼23平方米,并且办理了房产证!同时大孙子也得到了拆迁补偿房产1套60平方米,但大孙子和
老人去世前没有留下书面遗嘱,两年多之后,我们名下的一处平房拆迁,他的弟弟妹妹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家父生前的房产,但却把给他们两个的房产隐藏不分,我们因为没有老人的生前书面赠予败诉,上诉开庭时我们找到的父亲生前好友及亲属作证,但因为身体状况未能出庭,只是写了证言,法官称他们认为有必要才进行厅外调查,我们现
奶奶于2011.7去世(爷爷于04年已故)。未留下遗嘱。老人去世后我们也未做财产公证。我爸爸是长子,因病已故10年整,我今年29岁,已婚。奶奶一共三个孩子,都是儿子。因为护理老人期间老二跟老三发生很多矛盾,总是战火不断。 奶奶病故后,遗产分割成了大家的心头病。老人有房产一处,楼房,60平米。还有些金银首饰,但是老
爷爷已经去世了十几年,我们这儿正好要拆迁,我的姑妈却说要来分我们的房子,我们自己的房子当时是老房子翻新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爷爷的没有改过来,不过土地证上的名字是我爸爸的,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的姑妈有权利来要房子吗
去年12月份我哥把老家房子卖掉,房产证和国土证有母亲(已去世)和我哥的名字,但没我名字。母亲去世时没有遗嘱,按程序房产我应该有一份。因我在外地工作不在家,我哥卖房时并没与我商量私自就卖了,我并不同意卖房,后来提出要分部分卖房款,我哥不同意。现在我能否推翻当时的售房协议或者提出要分卖房款。 现房产证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