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荒并种植了20多年的菜地被开发商征用建小高楼,无一点赔偿,并且找来了3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来强制征用,如何维权
今年我村山林被国家用来修建高速公路,其关于赔偿问题,是规定赔偿的款数全数给农民个人的吗?村干部怎么有权扣下部分款项呢?村干部这样做法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是违反哪项法律规定?
我家人原来本是农村户口但因2002年我们省修省道302,和集镇建设征用了我们队的大部分土地,当时适当的补偿了我们一点钱还把我们的户口有农业户转成非农业户。现在集镇建设(扩街)又征用了我们队的土地,那么现在应该怎样赔偿我们和怎样安置我们?
本人有一块土地因道路改造被征用,土地上种了约800课樟树,树木种了大约10年了!现在未经本人同意直接树木目全部砍倒(树木被砍伐掉本人不知情,事后去田地才发现全部被砍伐了),请问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处理和赔偿,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树木全部砍伐掉是否合法
我家那片地是很久以前开荒的,之后租给当地菜市场堆放垃圾,而后垃圾经过填埋后成了菜地,现今开发商强制开挖土地,损坏青苗,还声称他有该土地地使用权,我该怎么办?
在贵州遵义地区赤水市,因赤仁高速21标需要租用农田未得允许,趁家中无人时擅自挖掘土地,用于堆放废弃石块和修建乡村公路等,永久无法恢复原状,按征地标准应赔偿20400元,但只给与租金3000,特求助。
本人是一名农村户口人员,因村里这些年都在征用土地,而我于2005年出嫁到目前2011年后,户口仍在村里没有转出,村干部说嫁人了就没有得到补偿的权利了是吗?这几年都在征用土地,我却没有得到一份钱的补偿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