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交通局事业编制身份人员,04年12月工伤死亡,我母亲没有单位,现在56岁了,她和我的爷爷奶奶是否可以有抚恤金领
我爸他们车队有人工伤死亡了!在谈抚恤金时遇到了问题!死者有兄妹4人!那么在对其父母给付抚恤金时需不需要除以4呢?? 他们争论的焦点就是这个!一个说工伤死亡抚恤金是不用其他兄弟平摊的!一个说要的! 我也不懂法,上网查了工伤死亡赔偿里确实没有写要平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父亲07年2月因肺癌晚期去世,已经领取完丧葬费用和住房基金 ,要领取抚恤金的话是不是要等到我母亲到55周岁才可以办理???有没有相关条文或文件里有规定。 我家这面不给 我可以找什么依据
政府机关原下属企业(企业78年已撤销)的工伤遗留人员,72年工伤,单位撤销后一直由主管部门发放生活费17元,97年后按照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改为170元,后跟着主管部门临时工涨了30元,现生活费为200元,医疗费由主管部门按照机关干部的标准报销。现该职工死亡,家属要求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请问是否享受丧葬费待遇?
甲系单位职工,离婚后与乙再婚,与前夫有子丙(27岁)。甲因病死亡,单位要发给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等费用,有没有义务对乙、丙都去通知要发放这个费用,还是只发给其中一人就行?如果乙、丙之间因费用分配问题打官司,与单位有关么?
律师您好: 我奶奶是享受工伤死亡抚恤金待遇的,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应该给予抚恤金调整,但牡丹江市第三化工厂从1993年到2010年不给调整,2010年4月牡丹江市第三化工厂又因我奶奶去询问抚恤金调整的事,把抚恤金给断了,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 我想问下能不能起诉牡丹江市第三化工厂?如上诉又该要多少补偿金
律师: 你好! 我朋友因工伤死亡,在邮政部门任职。因是重组家庭,所以与现任妻子并未注册结婚且已经同居近3年时间,已怀孕6个月。请问这能作事实婚姻来享有抚恤金吗?能作为财产分配对象吗?腹中小孩能作为未成年人享有赔尝金或抚恤金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