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已三十岁,身体健康无疾,不工作,不结婚,成为啃老一族,且与父母不和,父母忍无可忍,欲与之断绝关系,不知可否?
子女和父母当初因为拆迁的问题而断绝了关系,当时也有写下协议,说将来老了不用子女赡养,就是不知道这张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父母决定,放弃被儿子赡养的权利,断绝关系,以免被无穷尽的骚扰和殴打! 请问,这样可以吗? 亲爱的李冬子律师,父母放弃被赡养的权利是当然的. 但我的问题是,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可以通过公正的方式断绝吗? 其子女已经成年并且也以结婚,家庭财产不存在隐瞒和偏分,父母就是不想和儿子来往了,也不想有关系了
有个刚满二十岁的子女在复读学校读书。平时与他就处处有矛盾。现想与其断绝关系,今后我老了,病了都与其无关了。怎样才能合法。
如果子女和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只是在户籍上是父子关系,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如何断绝呢
妈妈是新,,的爸爸不是这样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