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是否犯有重婚罪!新婚姻法!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老公,7,8年前带着家里的钱,和第三者一起跑到了外地去过逍遥的日子,现在和那个第三者有了一个孩子,大约5,6岁,并且在外地买了车和房子,但是这车和房子都是落户在第三者名下。我朋友有一儿(29岁)一女(23岁),在这8年中都以成婚。现在我朋友家中共有2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但是都是落户在那个男人的名下,请问碰到这种情况,根据新婚姻法,如果现在起诉离婚,我们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那个男的是否犯有重婚罪,我们是否可以告他! 儿子和女儿都是和我朋友一条心,因为当时是他们的父亲做的错事! 请尽快解答,谢谢!!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夫妻双方前年结婚,现在要离婚!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两处房子在各自名下,婚后无购房! 婚后,女方出钱购得一辆20W元的本田汽车,汽车款是女方将婚前其名下的一辆旧车卖出8W元后,其他款由女方父母出资12W购得。 请问各位律师,本辆本田汽车算不算夫妻同共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是女方如何争得最大权益,如果是男方如何争得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夫妻结婚20余年,有房产3套(其中1套为妻子工龄买断的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04年丈夫变卖2套房产用于投资,结果投资失败。06年丈夫用投资失败所剩的钱购买40%的煤矿股权~07年丈夫沉迷于赌博,背着妻子先后卖出30%的股权用于偿还赌债。现在夫妻二人离婚,对于剩下10%的股权和妻子名下的1套房产。问: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结婚一年多(09年年底结婚,且他是二婚有一男孩14岁跟我们一起生活),现在因为性格等问题要离婚。他在佛山2008年贷款买得房子,也是婚前买得房子,我们一起做小本生意,钱都归他管,今年11年我们又贷款买了一部小车。我想麻烦律师解答的是:我们结婚期间家里的生活费,孩子学费等等应该我有份的,但是房子每月4000元的
我是2009年9月26日登记结婚的,2011年8月20日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返还装修费以彩礼钱54000元并提出孩子哪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任何抚养费
我结婚5年了,房子是结婚前两年父亲已我名字给我买的,结婚装修都是我家掏的钱,现名下有车一台,是我名字,一共我们两口子拿了3.5万元,其他的都是跟父母亲戚借的,一直也是我自己再还,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各位老师,您们好!详细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我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作为经营场所,房产证上是写的朋友名字(因为他出资多),房屋共有权证写的我的名字,没有我妻子名字,现在我与妻子离婚了,在离婚时法院未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新婚姻法出来了,我妻子还能提出对这部分财产进行
我们是农村户口,结婚14年了,感情一直不好我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因为孩子的原因我一直忍受着没和他去办理离婚.这些还不算最近得知他还经常去嫖妓还亲口承认了.我忍无可忍决定和他离婚.我2001年去广东打工2006年我拿了我存得18万元回来建的房子,房子只有土地证他去办的只有他的名字,由于是农村办不到房产证请问离婚这个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