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父亲家在农村,现住房园子小,正赶上我家后屋邻居要搬走,我父亲买下了邻居家的房子,有房产证,没有过户,请问如何过户,另外我父亲把买的邻居家的房子拆了当做园子,请问新买的邻居房屋是否可以得到房屋拆迁补偿?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有一些关于房屋纠纷的事情想咨询下各位事情是这样的,我爷爷是农村的有2个女儿和三个儿子,我爸爸是大儿子,两个女儿是嫁出去的,爷爷过世前留有三间房子,房子很破旧,当时我小叔工作是经常在外,很少回家,爷爷奶奶也是我二叔和我父母一直照顾着,后来房屋居住的方式就是,最东面我家住着,中间应该分
亲爱的律师您好 我是辽宁省海城市一个普通的农民 我想问您一下 我们这要动迁了 但是也没说给不给钱 有没有什么补偿款的问题 只是说会为我们盖楼 然后给还平 至于大地的钱 还说得等卖了以后才能给我们钱 但也没说等给多少 我们这的地是我们当地的村书记给栋的 他要把地自己在卖给别人 请问这合理么 对于我们这动迁的问题 法
我是农村的,我爷爷奶奶有一个老房子,是留给我小叔叔的,也就是我爷爷奶奶的小儿子,然后我小叔叔过世了,现在这个房子我奶奶住着,问下如果我奶奶过世了的话,村里说是要收回这个房子的产权的,那这个房子的产权是交还给村里的呢,还是留给我爷爷奶奶的其它子女的,我们村是没有房产证什么的,听爸妈说房产证好像都统一是在村里保管
农户A和农户B家房屋门前有一条村基础路,路的对面各自有一块空地(注:农户A和农户B之间原本有条两到三米宽的巷子,后来农户B建了房子后占用了一部分),路对面的空地在祖辈那个时候就明确了各自的使用范围和界线,为此,农户B还在空地间种了一排树,现在当农户B建了房私自占用了一部分巷子之后,原来他们种的树就感觉向内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
我家是农村,我的屋前面是生产队的房子,和我的屋相隔很近,现在,生产队的房子的天地卖给个了一个建筑商老板,建筑商在天地上砌了两层商品住宅房公开卖给了几个老百姓,然后第四层又卖给一个老板建了第四层开餐馆。商品房起的没几天我的屋也跟着起,现在住在三楼的人说我挡住了她得光线。我们多次协商,我说我的房子不起实
开始拆迁了,对老百姓连自己签字的合同都没有,一部分农民有了好的分房的地理位置就感拆迁,一部分不服气的还没有拆,他们给他们的标准最贵赔付300到400左右一平米,大多数农民背负一身债务。请问农民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