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知询以下一个问题。就是我在未结婚前已购买房屋,但我现在准备结婚的男朋友欠债务我是否同他领结婚证后他的债务要由我来负担一份,法院是否会连同我一起诉我吗?是否会查封我之前买的房屋,但我已生了一个小孩,想准备同他结婚,又怕他的债务会牵连到我,无结婚小孩又唔可以入户口,真是进退两难。
我老公在2004年因车祸,在法院形成被告并判决赔偿人家,我老公直到现在还没全部偿清,我跟我老公2010年结婚,前段时间,法院查封了我的工资并全部扣走了工资,后来又每个月扣我工资的一部分,请问,法院是应该扣我的一部分工资,还是一点也不能扣我的工资? 问题补充:我们夫妻两个在婚前有一个书面约定,约定内容中有一项
我家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 网签在婚前以办理好,预抵押现在还没办,现在面临一个问题,我快要结婚了,我问售楼部的人“如果我结婚了办理预抵押就无法提供单身证明我怎么办,财产属于个人还是双方”他们给我的答复是 “你结婚了就拿结婚证去办理 2个人都要到场签字 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你推迟结婚办理预抵押 你2年后拿
我婚前购得一处房产,产权在我名下, 婚前借了朋友10万还清了房款, 婚后我又慢慢还清了这10万, 婚前到离婚时老婆一直没上班。 现在房子由40万升值到150万,离婚时老婆说她应分到150万的12.5%。 我想问这10万到底是应该算做房贷还是看作我个人债务? 老婆的要求合理吗? 我应该给她多少?
您好! 我和男友同居3年了,并决定今年办理结婚。问题是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总值45万,首付10万,其中他家里给拿了5万,他从别人借了5万,贷款35万。房子登记的他的名字。结婚前装修时我家拿了4万,结婚前他从别人借的5万也是我们一起还的。结婚前我们的生活费都是我支付的。现在我们还在一起还贷,但是所有上面这些资金
结婚前,我的丈夫家有一座厂房,结婚后又新建了两座厂房,但是,房产证上都写得是我老公公的名字,如果,我现在想离婚的话,我想麻烦问一下,我可以分到部分财产,房产什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