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几年前,张三家在村头有块旱田,和李四家的一块荒坡置换,让李四家建房子。但是双方没有文字依据,只是双方私下的口头协议。现在,村头有公路过李四家门口,张三想收回这块土地。张三没有承包证,李四也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村里的老人们都也只能证明:40年前土地是张三家耕种的,后来说是给李四家建房子。那么这种情况怎么办,判给谁?
在一九九几年时,村里大队说那些老宅子都收回去重新划分,大队说先收回去再给我们批新的宅基地.当时村里的老宅子说都收上去,何家也有一块和我们家一样大的老宅子.由于当时何家在村大队有人并看上了我家的老宅子就在没经过我家同意的情况下占了我们家老宅子两间房的地方(我家老宅子共四间房的地方);由于何家当时村大队有人,所
这个老宅基地是我老外公那会的家族留下的,我家前院建起了新房,后院就建了一个3间的小棚子,剩下的地方什么像围墙什么也没有建造,只种了几棵树,也方便了邻居通过。但是前几天,村委会在没有通知我家的情况下把那老房基地买给了一个邻居,为此发生了冲突,上面要村委会协调此事情,但是村委会有些和稀泥,请问此情况下,
我父亲47年结婚,婚后有1个儿子,50年代离开顺义农村进城里工作,户口变更为城镇,62年离婚。64年和我母亲结婚,但婚后,我父亲把老宅基地过户给农村的我大哥,我母亲不知情,现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才知道此事,想通过法院申请该老宅基地过户无效,可以吗? 现在老宅基地已经拆迁到本村另一处位置,我母亲可以申请重新分配
原、被告系同村人,老宅基系东西领居,原告居西,被告居东。早年前虽该土地收为国有,但仍由个人使用,2010年春季,原告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栽植了杨树数十棵(大约50棵树),现平均约18-23公分。2011年6月10日晚18时许,被告以原告栽植的树木侵犯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将被告栽植的树木放掉11棵。此案发生时,被告对原告的侵权
自小无父母,随祖父母长大,户口也随他们。现两老已故,我离异,无房产,能否在自己户籍村委申请宅基地.原老房子已被折,老宅基地使用证已丢失
您好! 邻居对我家的在基地的院墙,水井等进行破坏。在我家的在基地上修建他家的建筑物,我该怎样有效合法的解决这类问题?以保护属于我家的在基地。
您好。我家有一老宅,解放后,政府发给了宅基地证书,上面有详细的尺寸面积说明。后面村里可能要拆迁改造。咨询一下,现在国家面积计算方法与51年的面积计算方法有何不同?拆迁时是否可以按照宅基地证明面积来计算拆迁补偿面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