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2008年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一人名字,首付为60%左右,其余为贷款,结婚后2011年夫妻共同将贷款还了,如果女方要求将房产证上加她名字,那是否离婚的话房子就平均分割?当时购买的房子现在已经增值一倍了,而且当时装修的花了15万左右全是我家出的钱,法院是否要考虑婚前男方自行支付的60%钱款及增值部分,然后剩余部分平均分?
现在不是出了什么婚后父母买房归一方的这么一个政策吗。我想问的是,以前父母自己买的房子,并不赠与子女而是自己用,房产证上名字是父亲一人,这时假如父母离婚,怎么分怎么算的。
我(男的)想贷款买房,丈人愿意出一部分钱,但房产证上只有我们夫妻的名字,丈人想在这套房中居住,过逝后把资产给我们夫妻,怎么操作,只给我妻子怎么操作
我是珠海人,90年代初,珠海海边盖的房子在当时的政策下,是只能香港人购买,因此我借用一个香港人的身份买了一套房子。这二十年我们一直居住在此,这个香港人一直没有出现过,有可能已经过世了。我想请问,现在我可以用什么方法把这套房子转会到自己的名下?谢谢!
我是珠海人,90年代初,珠海海边盖的房子当时的政策是只能香港人购买,因此我借用一位香港人的身份买了一套房子,一直居住于此。这位香港人一直没有出现,有可能已经过世了。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个房子的产权转会到自己的名下,请问有什么方法?谢谢
我跟我老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是我老公出的钱,现在卖掉了,准备再买,再买的话是我老公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肯定要写我老公的名字,怎样才能我有房子的产权
我和老公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用的是老公妹妹的名字,现在怕以后老公妹妹的婆家出面争这套房,现在是写个声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还是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率?
我和老公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用的是老公妹妹的名字,现在怕以后老公妹妹的婆家出面争这套房,现在是写个声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还是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率?
婚前购房 付首付60% 其余贷款,产权为男方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还完贷款,如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会考虑婚前男方先付得60%吗?
因为我在合肥有社保,家里在合肥买房子要贷款,所以就用我的名字买了房子,房产证和银行贷款都是我的名字,我家里有个哥哥我们都没有结婚,现在哥哥找个对象,女方要求把我家的房子转到我哥哥的名下,请问,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公证一下房子是属于我哥哥的,还是有什么其他办法,我的要求是在证明房子是我哥哥的前提下也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