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舞厅和可户还有两位同事在舞池里跳舞,音乐突然停了下来,旁边桌子的3个人对音乐停下来很不满,而且大骂!我就和其三人理论了起来,(因为放音乐的是我的同事)随后我被同事拉到很远地方,就在这时他们3人其中一人穿过人群将手里的酒瓶一仍打到我的嘴部,随后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三人一起上前来围殴,其中一人又拿酒瓶打到我的左耳部,在混乱中我奋力反击追着三人出了舞厅,随后与其中2人打了起来,他们两人均受伤,一人跑掉,后我方报警,我经法医鉴定为两处轻伤害,左而耳严重撕裂,下巴严重骨折!对方受伤为轻微伤!事后多次找对方要求赔偿,他们左推右推,不成心摆事,请问我如果自诉刑事附带民事声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可以要求公安立案侦察吗?我们这个小地方官官相互,警察不管!我可以直接起诉他们吗? 有法医坚定的证明证据够吗?可以胜诉吗? 我很急 请专家们帮帮我
10月9日我被邻居打成手骨折(3周后鉴定为轻伤),当天报的警并验伤了,派出所以证据不足拖着不办,明明当天(110出警时)对方也承认了,可惜的是没有人看到被打经过,他现在就不承认了,我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但怕到了法院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怎么办?还是直接提民事赔偿好?(因为证据要求低点)难道没有人证就不能讨回
被邻居打成轻伤但没有人证,现在他不承认了,我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但怕到了法院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怎么
10月9日我被邻居打成手骨折(3周后已鉴定为轻伤),当天报的警并验伤了,派出所以证据不足拖着不办,明明当天(110出警时)对方也承认了,可惜的是没有人看到被打经过,他现在就不承认了,若诉讼的话,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怎么办?难道没有人证就不能讨回公道吗?
8月28日发生的轻伤案,住院22天,期间除去伤情鉴定半个多月,派出所经办民警去市里学习20多天,再加上期间村干部调解(一直没有结果),到10月24日正式起诉走法律程序(听说嫌疑人已取保候审,不知道真假,对方在派出所有熟人)。但派出所民警阳奉阴违一直骗我们说起诉材料已上交市法制科,等到我们在12月1日去市局法制科查
害人于2009年4月13日被同村黑社会人员持枪故意伤害打致胸部失血性休克,一处重伤一处轻伤,伤残鉴定为7级,犯罪嫌疑人于2009年5月8日被捕(其中一主犯,二从犯,一窝藏犯),另有二从犯在逃.案件于2010年1月28日开庭审理,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直到现在还没有判决书下达,法律是否有规定多久时间要进行判?根据主犯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