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三月租借房主房子说明用于养小鸡,房主答应租两三年,并说明房子可以随便用,两三年以后要从建,因房主不在家,由其哥哥代替签订合同,租期为三年,2011年四月房主又说农历九月份要回来拆房从建,本人就计划八月二十二号之前搬出,可是八月初六房主就回来了,并要求次日搬出,要收回房子自己住,由于房主提前回来,超出本人计划,又正是一年出售的高峰期,小鸡无法短期内售玩,也没有足够时间和地方放置,又赶上下雨,该怎样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自己要住了,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合同未对房主提前收回房屋注明违约条件,也未注明需要提前通知租户。
我把自己的房子09.08.21出租 10.08.20月到期,签订的合同是1年,上有备注违约方需要赔偿,房租是按季收取的,我现在提前了一月告知10.05.20我需要收回房子,对方不愿退房,这是否算违约?如果算按合约赔偿还是协商赔偿?如果不算违约,我怎么要求房租客搬出来? 合同中约定的是赔偿一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如果现在我要收回房子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我于2009年10/1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楼临街的门面房,当时转租的时候有转让费,后又装修花了一万多。现房东通知因不想在本地发展了,要卖房子。如果卖了之后会把房租跟压金退还给我。这件事属于房东提出的解除合同,而且合同未到期,如果退租,那房东除了要退还房屋租金,押金,转让费是否也要一起赔偿?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房东(甲方)如要出卖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这样如果房东有提前两个月通知,是不是到期就一定要退租?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口头约定9个月解除租赁,到期承租人不守约定,出租人怎么收回房子?
我与租客签订协议一年,半年时由于家里变故装修就与租客u、口头协商9九个月就解除合同,租客也同意了,但没有纸面,只是将租金交到9个月并说住完这期就搬,但9个月他到期前三天我打电话联系收房事宜的时候,他又毁约不搬了,还说而且态度蛮横还说不承认原来约定,协议规定1 双方一方有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租约为三年,但是由于房客经常拖欠租金,还故意不接电话,玩失踪,顾不想再出租给这个人了. 但是房客说他装修过房子,花了很多钱,想收回房子,不可能,让我们走其他途径. 房客未外来人士,貌似在上海也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也不愿意和我们见面.基本上他不联系我们,我们就联系不到他. 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和房东是2009年12月签的房子租赁合同,内容还有一条是:在我们单位新房子未分下来之前,(我和房东是单位同事,单位在新建住宅楼)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或提高房租。但现在她说她儿子结婚了,不想和他们住在一起,想把房子收回来,并说提前通知了我,而我并没同意,请问我怎么办?她说房子是她的
我于2008年1月起出租了我家楼下的一个店面,当时签订合同时,我提出租赁期限是2年,对方要求5年,我口头告知对方,我2年之后这个房子要出售的,不能再出租给他,他说如果真的要卖,那他们就搬走。 2011年1月,我给对方打了电话说明今年年内我的房子肯定要出售了。 按照合同的规定的租赁时间,我是不应该收回房子,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