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据上约定利息一分,但未注明是月利息,法院会支持吗?
我借给被告2o万元,约定月利息3分,借条未注明。今年6月15日到期。至今未还本金及利息,我能诉被告本金及利息吗
请问这段约定没有写清离婚还是不离婚,如果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去法院要求卖了房产,法院是否会支持.现
· 各方均不希望出现不得不按上述份额分配房产权益的情况,但如果确发生这种情况,同时没有其他可商定的分割方式,双方同意只要任何一方表示了意愿,即应将房产出售,然后按上述比例分配份额。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拖延、阻扰房产出售的一方须从另一方提出分割之日起每日向后者提供一百元的金额; · 徐、张两人中任何一方提
我老公于2014年向别人写了100万元的借条,并在借据后注明23万的利息,但过后我们沒有收到钱,请问
我老公于2014年向别人写了100万元的借条,并在借据后注明23万的利息,但过后我们沒有收到钱,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效吗?如果对方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借据只有一张,在对方手里,我们怎么才能挽回呢?
请问假设出现这种情况:借给别人8万元钱,写了借条:“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期限,约定月利息2分利,就是一月1600元,利息从借款那天一直到还清全部本金那天计算。”我因为要用钱,所以就提出让他还钱。他还清了利息,但是本金只还了4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在当初写借条时就约定如果借款人在我催还后没有还清全部本金,只还一部
原告向法院提交证据:1借条40万只有借款人签字没有还款日期和利息约定也没有担保人签字。2担保书担保人
原告向法院提交证据:1借条40万只有借款人签字没有还款日期和利息约定也没有担保人签字。2担保书担保人为借款人向出借人担保,担保书未注明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请问律师担保人有没有责任
请问律师:朋友当初向本人借钱:共15万、当时都是以汇款方式借给对方(无约定利息及偿还期限)
请问律师:朋友当初向本人借钱:共15万、当时都是以汇款方式借给对方(无约定利息及偿还期限)。由于对方不愿补写借条、本人手里只有对方承认欠债答应还钱的信息。如果去法院起诉对方、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另:期中一张汇款单丢失、可以在诉状中申请法院调取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