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男女双方父母自建的无房产证的房子,此房98年建造,无房产证,男女双方04年离婚,当时离婚无共同财产,今女方突然起诉,说这个房子是男女双方共同建造,要求分此房,由于事出突然,且由于私人原因,女方找地方居委会开出了此房是由男女双方共同建造的证明,导致法院第一判决为女方胜。男方父母所持有的当时建房账目明
夫妻双方离婚十五年。孩子跟母亲。房子给父亲。现在动迁。但是父亲再婚不到三年。动迁费孩子该不该得到?要是想得到需要哪些有利的证据,真的希望帮帮忙。。
您好! 我和男友同居3年了,并决定今年办理结婚。问题是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总值45万,首付10万,其中他家里给拿了5万,他从别人借了5万,贷款35万。房子登记的他的名字。结婚前装修时我家拿了4万,结婚前他从别人借的5万也是我们一起还的。结婚前我们的生活费都是我支付的。现在我们还在一起还贷,但是所有上面这些资金
我家老房要拆迁,父母准备把分的房子在我名下,我已经结婚,这样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但是盖房子的时候用了我结婚的礼金,当时我们家的礼金父母都没要,女方的礼金都被女方父母拿走了,结婚婚后我们又一起还了当时问亲戚借的3万元,是当时盖房子的时候借的
女方现在提出离婚,但是在婚后她家当时说要我们出钱在她家的地上盖房子,到时候拆迁是我们的,现在要离婚了,她不承认我出钱了,当时没写什么手续,都是给的现金,我也没有证据,要是离婚的话这房子我能分到吗,当时问亲戚借了点钱,现在已经还完了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没有离婚,但是有离婚协议书,上面大家同意房子给我,(房子是贷款的,钱是我家里人出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是婚前买的,我也有写借条给我爸爸)厂里给他,厂里的债权债务与我无关,协议后约定小孩一岁办离婚,但是在这期间他向别人借了钱,他没有还,现在别人把他和我告了,是在我不知道
我与前夫04年离婚至今7年了,当时所有的财产都归男方了。但离婚协议上约定每年他给我和俩个孩子生活费15万元,学费和医疗费另外支付。07年因他3年未支付我们生活费,我起诉过他一次```最终只要回了3年的生活费。今年他又不想给了,请问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从新要回该属于我的那一部分财产呢? 离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