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的是八楼,原先房屋规划的是八楼却被修成九楼。我的屋顶是空坝,却无法上顶楼,要上楼必须经过九楼家翻窗而过,后来因为屋顶多次漏水经过别人家维修,对方不耐烦,于是向各个部门投诉要求为我们开通维修通道,今年三月开通但又被开发商用防盗门锁住,请问这样开发商合法吗?九楼家在上面搭建雨棚及将窗户改为落
我家是市场楼下开店、但是总是有会对面摆摊、市场人员收费的、但是对面和我这里距离没到7米、还要加上他们的摊位、每天交通都出现问题、更别说卖东西了、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买了华阳慕和南道的一套房,厨房,卫生间,饭厅和书房是靠近消防通道的,厨房这边是一道推拉门,其他地方都是有窗户的,现在消防通道是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到消防通道上通过,我房屋的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但是开发商说这类问题是业主自己担心有安全问题,由业主自己想办法解决,请问开发商的说法合法吗
在北京。就此事多次与物业经理反映,但是一直无法完全解决。我曾经要求物业签订补充协议(关于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其以业委会未成立拒绝签订一切协议。我是否有权要求其签订类似的物业合同的补充条款性质一类的任何书面文件的权利。另外楼道里每户管井的钥匙在物业手里,暖气及水的阀门都在里面,我多次要求物业将钥匙
我住在6楼,隔壁的邻居私自将他门前大约1平米左右的公摊面积用自己安装的防盗门封死,并将我所住的这一侧楼道内唯一的窗户封在防盗门内,这个窗户有消防逃生的作用,我们个人找到他沟通,他以“这样做的不只我一家”为由不予理睬,并且态度恶劣,我们找到物业,物业以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为由不予管理,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
业主非法在公共场所房屋顶、电梯消防通道内搭建、占用,请问应该贵谁负责!!!
我们世纪锦城小区2010年5月建成有部分野猪入住,房地产商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私自聘请一家锦城物业服务公司工作服务8个月后自动停业。原因是因有个别业主非法在公共场所房屋顶、电梯消防通道内搭建房、占用不交了物业管理费,理由是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工作没有尽职尽责。大部分业主已经交了装修压金和1年物业管理费,该物
我所居住的小区我住宅旁边有条内外通向的4米宽道路,同时我们是沿街边的 。上个通道到下个通道的距离是178米左右,我们旁边的通道肯能正好就是这2通道的中间。请问我们这条通道是否属于消防通道呢?是的话消防法的那些条款明确规定过呢?
绵阳市凯南宾馆与三零宾馆的消防通道,被商人搭建成商铺出租一半,另一半被住户建起来出租。现在上面垃圾成堆,苍蝇成群。这是不是与绵阳卫生城市的一个反面写照啊。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