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过世父亲留给子女的钱没有写赠送说明,而且属于和继母在婚之间的共同财产,如继母起诉或追究是否能拿到父亲给子女的一部分钱?如何可以维护子女的利益?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94年公房转私房时买的,现在我们家为房产的继承问题存在纠纷,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还有三个姐妹。我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原来的老房子在80年代政府拆迁,我就和父母、妻子,女儿一起搬进了政府承租的公房,每月缴纳公房的租金,我的姐妹们是不缴纳的。而当时公房的面积是
老人去世后,身份证和户口一直没有销户,房产证上仍为老人的户名。老人有四个儿女,请问房产该怎么分割?几个儿女不同意卖掉,现有一孙女想租下来长住,手续该怎么办呢?房产该办理遗产过户吗?长期不办理手续,一直用已经去世的老人名字,会产生法律问题和纠纷吗?谢谢您的回答。 问题是目前房价上涨厉害,而货币通货膨胀
我父母去世,我和父亲是城镇户口,母亲在四家子乡有二亩多水田地在我舅舅户口上,母亲户口未消,土地有消息近几年要占,我有权部分或全部要回土地吗?
请问一下 他人的爸爸死了但遗书有说明家产全部给第二儿子,他老婆和大儿子和全部姐妹都没有分到财产,但是他老婆和兄弟姐妹却说家产得归他老婆,这样合法吗?
我被大伯告了.他拿出了一份27年前生效的遗嘱(复印件)起诉我侵害他的遗产.原件在偶手里.遗嘱大致内容:临街的两间房由兄弟两人平分. 这两间屋子在20多年前就返建 ,老房子倒了. 后来又举证.靠后的三间房屋在建造前,审批文件中有大伯的名字.而建造时,所有的支出和跑腿都是我父自己打理的,大伯并未参于过,也没支出钱财和人力. 上
爷爷在世时家里穷,父亲兄妹4人,父亲是老二,老大在爷爷去世之前就去世了,爷爷去世时留了一间老房子不大,不足16平方,房子是父亲盖的,房卡与地契上写的都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后,三叔与四叔明确口头上表示过放弃爷爷这间房子继承权,但没有书面协议。因为当年要不是父亲盖的房子给他们遮风挡雨他们早就冻死饿死了,
我爸爸去世2年了,我奶奶还在,现在她有意思联合我的姑姑要财产,我想已经过了2年的时效期,如果我妈妈拒绝的话,是不是她们要不到啊?谢谢。
父亲去世将近4个月了,留下3处房产和一些钱.目前家庭成员有爷爷'我(已成年)'继母和继母与父亲所生的弟弟(未成年).其中一处房产是父亲与继母婚前所买.如果对遗产进行分配的话是如何分配?父亲生前户口上只有我和弟弟,那么继母可否擅自处理婚前所买的房产吗?婚前房产的户主现在会是谁? 婚前房产是父亲在未与我生母离婚前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