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咨询下关于我工伤事故的问题。 内容如下:2011年6月19日,本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洛社镇 洛社商务中心 的工地被30多层的高楼坠物《石头》砸伤右手。当时进那工地是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当晚就向小老板放映此事。小老板也向公司放映此问题。当晚没有去医院检查,6天后那工地结束,转到无锡市利港镇,由于右手渐渐浮肿 疼痛难忍去医院
现在石膏已经拆掉了。我想问下 如何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
2008年底,镇上灾后重建,我在一建筑公司分包了一些工程(我只做人工),工程期间一建筑工人摔伤,在镇政府的协调下,赔偿伤者21万,我承担百分之二十,建筑公司承担百分之八十,赔偿款由建筑公司一次性付给伤者,我应承担的部分到时候再工程款中扣除,这次事件过后,我并未耽搁工期,并按时交房,哪晓得,工程一完,建筑公
现在建筑工地上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些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或不按安全规程操作,导致在工地受伤,一般受伤都不很严重,不需住院治疗(有些是出院后还继续休息的),在家休息一段时间(有的甚至到别的工地干一段时间的活)后来原受伤工地索要误工费等等费用,请问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请您们给出宝贵的应对方案,谢谢!
我父亲今年51岁 从建筑工地的三楼摔下 5根肋骨1 根脊椎骨折 肺部有挫伤积液 请问这样能构成几级伤残 工地老板只是付了医药费 事后我们 应该要求赔偿多少呢
本公司员工,7月24日因工伤引起手指压段,现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家休养,每周去医院换一次药就行了。可病人家属要求出院后,还需要公司安排护理员照护一日三餐,请问这个公司是否有义务负责?应住院期间公司有支付给病人(56元/天)的住院伙食费补助,请问出院后是否可以(不用支付)了?
九级伤残,腰部肋骨骨折,固定术,属民事纠纷,雇主目前只出了部分医药费用,事故赔偿问题尚未提及,家人问雇主关于赔偿问题,雇主认为是我父亲故意造成的,不愿意赔偿,认为是我们有意扯皮,目前只有走法律途径 ,我想询问一下宜昌地区工伤事故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