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4年在农村信用社给别人担保贷款三万元,《四人联保》后贷款人跑了信用社一直也没找过,到期后也没找我换过据,也没付过利息,事隔七年了法院突然冻结了我邮政储蓄的卡里面有三万多元,法院和邮政储蓄银行也没通知我,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贷款期是一年,到期后信用社也没找我继续担保,《没换据》后来听说主贷人跑了,我还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吗?我冻结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该怎样退出担保责任?
律师你好,我叫吴昌兰,湖北宜城人,1995年我跟我丈夫开自家金蛙三轮车外出回家途中与另一辆三轮车相撞,我左臂骨折,至今钢筋仍未取出。后我家官司败诉,金蛙三轮车做了抵押,因家庭经济拮据,无力偿还债款,所以延拖至今。我夫妇育有一子,为供养其读书,我夫妇于2004年外出至广东佛山打工至今,我丈夫还患有乙肝,我夫妇
2010年8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 2010年8月17日在当地法院起诉。 法院于2010年9月29日开庭, 到今天2011年8月18日 法院判决书仍然没有下发。 请问这是否合法???
三年前因为第二胎超生,与计生办人把关系搞坏了,去年交了1万八给小孩上了户,但今年因土地村里分了几万块钱,法院联合计生办把帐户冻结了。说要罚6万四,而且本人还从银行借了钱,该怎么办?法院会不会把里里面的钱给自动划走了? 谢谢回答
一国企由于经营不景气,故让一职工签订科室内部承包协议, 约定科室自负赢亏,每年向企业交承包费。科室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均使用企业的一般户和基本户,企业则通常使用基本户。但现在由于企业对外欠债,故债权人通过法院将企业的一般户和临时账户冻结(这两个账户由科室在使用,里面有工程的支付款。),而企业的基本户未冻
我父亲开车拉人干活,一个佣人因喝酒从车上跳下摔死,法院判决赔偿其家人16万,我父亲无力偿还,法院执行用我的口粮田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