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案件事实是真实的,当事人在交了罚款后,我单位根据案情自编了所有的案件材料。其中包括当事人自己的签名。请问这是否构成渎职罪?
当事人罚款数额是三万元。
护士在给两个用同一种药的患者做试敏的时候没有更换针头,(并未造成医疗事故),被患者告到卫生局,卫生局当即下达5000的罚款,这样的罚款合法吗?有依据吗?谢谢
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是否应该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强制拆迁通知书?
我姐家属于支持城镇建设的拆迁户,也达成了拆迁协议,政府给兑现了补偿金。但因为生活问题,其村镇领导口头许诺可以先在其未拆迁的房屋后面建房,后补办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在其建设期间,当地土管、建设管理局向其发出了书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相关人员仍然口头指点“要修赶紧修”,故没有停工。大概10多天之后,
城管执法时,扣押一件物品,但并没有给出扣押清单,凭证,收条等手续。那么此物品的占有权是否扔属于原主人,而不是城管单位
房地产开发商于6月30日给我送来了《行政裁决申请书》及住建委的《答辩通知书》。 1、送达时,是开发商送达,而不是行政裁决机关的工作人员。 2、所送达的《答辩通知书》上没有加盖公章,送达人员也未履行告知义务。 以上程序是否合法??
1、学校的普通行政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寒暑假,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果普通行政人员享受了寒暑假,但却告知在正常上班期间,星期六必须值班,且不算加班,是否合理?
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现在还有效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1)第67号。想知道内容。但查不到,是否这文件已撤消、无效。
物价局在2006年对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价进行核价,2008年以房地产公司销售时超出批价作出责令退还多价款通知书要求退还部分房款,房开认为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把购房者作第三人,法院判决终审,第三人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