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先生,我在小区内先后丢失了两辆电动自行车,原因是门卫不负责任,外部车辆随便进出,没有登记,没有监控录像,陌生车辆人员出入不闻不问,我是一个穷人,能买的起电动车已是不容易,我没钱去请律师,看到这个网站,我很高兴,希望您能帮助我解决疑问,我想知道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有多少责任?我应该怎样做怎样向他们
我在某楼盘买了套小高层的户型,物业费为每平方0.8元,可我在外地工作,房子是等结婚的时候住的,现在房子还没装修,可物业公司要求我每月全额缴纳,可我不在那住,享受不到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我想要求见面些,可物业公司部同意,说是法律规定的,可我找不到是那条法律,不知道有没有关于此项的法律、法规。请律师公司
咨询内容如下:本人2010年5月30日如常将小车停在自已平时物业管理划留的车位上,半夜02:00时分听到自己小车发出长达五分钟左右的报警声响,然后第二天早上(5月31日)取车时,当时保安告诉我,昨晚有个人喝醉酒曾在我小车逗留了不久,还杨言要砸烂我的车,后被他劝开!此人是我小区内某一住户的老公,这一住户曾开车不小心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达到合同要求,小区管理混乱,洗车、饭店占道经营,没有车棚,人员混杂(商住高层),而物业仍按合同标准收费并以不缴断水电相协(电费已交,水费几年因价格不定未收,不知水价几年调整情况,按何价收取?),业主应采取何法(已有多位业主与物业协商不妥)
我校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的民生工程,今年正式启用,学校坐落在梨树园小区内,小区物业管理要求我校按学校面积上交物业管理费(每平方1.6元),我们是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于2006年购入一夽行政事业单位二手房,之前物管费一直与单位职工的物管费一致,但单位要求外购住户从明年开始执行新的物管收费标准,费用明显比原来要多一倍多,职工物管收费标准不变(意指单位对职工进行了补贴),同是中国公民,享受同等物管待遇,行政事业单位这样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