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洗浴中心当主管,被公安局于2010年11月11日拘捕于看守所,请问他们还可以拘留我老公多久,他们只是打工的,也要负刑事责任吗?不是太冤枉了。
经理管理所有事情,虽有两个股东,但是现在案件交与中院判决,因为不懂,所有请教一些细节 现在的组织卖淫罪政策怎么这么严?次数是重点吗?这样的案件可以由区法院审理的吗?
我出去买东西,路过她们卖淫场所,卖淫女人叫我说打一炮,我说不打炮,她说打一炮50,我说不打,她就骂我傻逼50元钱你都不做,我们就互相骂了几句,延后我就回家了,能有10多分钟吧,卖淫场所的女老板带着他儿子,吴雨,还有4-5个男人,还有那个卖淫女人到我家,没说几句话,就开始打我,打了我好长时间,给我打到在床上,
首先谢谢好心人的帮助,我妹妹15岁还没满16岁,被抓了现在关在拘留收容所里,她犯了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请问这会被判刑吗?是不是关到了16岁就送少管了,能辩护吗?求求大家帮帮我阿, 年龄达到16岁了就转送少管是吗? 能办理取保后审吗?
她们组织卖淫,卖淫不成,还把我打成轻伤害,我的轻伤害鉴定早就送到公安局了,可是打我的人随便在公安局进进出出,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她们还逍遥法外,请指点我该怎么办 至今她们的卖淫场所还在营业,
我去河北省辛集市,她们组织卖淫,卖淫不成还把我打成轻伤害,6月25号晚上23点左右,我出去买东西,路过她们卖淫场所,有二个卖淫女人还有女老板,其中一个卖淫女人说打炮,打炮就是做爱,我说不做,卖淫女人说打一炮才50元钱,我是我没有钱不干,卖淫女人一听我不干,马上就骂我,骂我傻逼50你都不干,卖淫女人就开始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