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舅舅在一家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上班,今年8月15号早上6点左右被一辆叉车撞断双腿后又被其惯性撞下码头,掉到海里,幸亏我舅舅头脑清醒,自己忍住剧痛用码头下的铁链绑住自己,才免被海水冲走。 因为高低落差太大,在海里浸泡了半小时多,在被救生艇救上,送到医院抢救。但双腿骨头严重断裂,右腿粉碎性断裂,无法挽回,已经在膝盖骨以上8公分处截止。左腿暂时是保住了,但情况并不理想。以上是病人受伤情况。 出事后,我们了解叉车驾驶员是下属公司聘请的,但此人并无叉车驾驶证。事故发生后,公司没有照实际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我现在就是象问问各位专家,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人是残废了,以后的生活保障该如何解决。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第一,使用抗生素一个多月及激素对孩子今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第二,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儿子三岁因肚子痛,去医院门诊,说是急性胃炎,开药。第二天出现高烧,说是什么上感,第三天和第四天门诊点滴。始终肚子痛,频繁出现高热,第四天因点滴后再次出现高热,以小儿肠炎入住儿科,入院第三天高热不退出现昏睡大小便失禁,第四天上午,我几次问主任孩子为什么出现尿失禁现象,主任说检查尿没毛病,所以说就没毛
请问下我是被部受伤部上3.4厘米,伤深7厘米,但没伤到肺部,背部活动不灵活,腰部不能使劲,右臂肌肉和软组织受伤。这是现在的状况,从受伤到现在有20天左右。
请问被判了死刑,三个月以后执行,这是什么意思?会死人吗?属于死缓吗?
请问被判了死刑,三个月以后执行,这是什么意思?会死人吗?属于死缓吗?
因膀胱癌做了膀胱全切术,术后本应只有回肠一个尿路造口,但因手术过程中医生不当操作造成了肠穿孔,导致术后一个月左右又做了一次手术,又造了一个粪便造口。原本一次膀胱全切术已经让74岁的老人家元气大伤,二次手术后更是让老人家的身体无法承受。两次手术导致患者住院三个月,花费15万元,并且要长期忍受粪便造口的不便
农民私自圈地用于自盖房,请无任何资质施工人员,发生触电死亡事故,属于生产安全(安监局职权范围)事故吗?有什么法律根据?
未过门的嫂和我哥去买家具的途中从车上,二人有一小点争执,女方从车上跳下死亡,他们二人都有一段婚史,女方有一8岁女儿归她前夫,现在她女儿要求赔偿35万元。我想问一下我哥要负多大的责任。这件事属于什么事故?
张三;在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A型电冰箱,因是免费送货上门,商家误送了台比A型贵的B型的电冰箱.当发现后,商家要求调换.被张三拒绝.又要求补差价,又被拒绝,商家无奈,为追回经济损失起诉,请问法院该怎样判决?张三的行为又该怎样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