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于2015年8月17日生效,判决债务人返还债权人已付购房款30万元,并给付利息损失,(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3月6日止,以6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的基准利率的1.4倍计算,自2013年3月7日至债务人自动履行之日止以30万元为基数,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4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债务人并没有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利息给付金钱义务,于2015年12月15日清偿的购房本金30万元,从判决生效到清偿本金这段时间是126天,也计算迟延履行期是126天。然而法院只计算了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不给,理由是判决书没说进入迟延履行期间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对吗?请给予解释。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被告08年7月欠我违约金5万,至今未还,法院判其要支付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想知道他应赔多少利息??
我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款是11554元,我想要35天的利息,是不是我这样算的11554×0.056(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2÷360×35(天数)=125元 是不是这样算?
申请强制执行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怎么书写?判决日期是2013年7月9日
申请强制执行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怎么书写?判决日期是2013年7月9日
2008年的一份判决,被告赔偿15.3万元,申请过强制执行,法院判决书上没有写逾期 不支付的利息,请问现在可以主张利息吗?
判决书上未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可以要求法官加上这一条吗?法官不愿意加,等到执行的时候,可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