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发汇贸易有限公司与优成优氏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疑问
同一种地板使用了两种不同的胶水,只有使用被告提供的胶水的部分才出现问题,可以证明被告提供的过期胶水导致事故发生;过期产品自然就是失效产品. 对于这句话,我是有些疑问的,万能胶是溶剂型的产品,客户在在室内之所以不采用万能胶是即使是环保产品但由于万能胶中含有大量的溶剂从长期看还是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当然他的
我与北京左右天下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对方发给我的货都是过时、残品或是型号太小或太大。合同是我夫人签的,我看后,条款基本都是霸王条款,根本没有客户的任何权益,退货全由厂家说了算。依我判断,该公司基本上靠骗挣钱,根本没有其他盈利途径。 合同金额为20000元
一码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码通达公司)代理合同纠纷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