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公寓签订了租房合同甲方是公司的名字没有盖公司的章请问租房合同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我能不能要求退还押金
09年3月份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但因条件太差(对屋住了4个女孩儿,天天吵的要命……)所以现在想转租给别人,但房东提出只能租给女孩儿,所以拖了很久没有租出去,现在房东以我长时间没有回去住为由,要求我将钥匙交出,还说他帮我转租出去,但剩余租金+押金要扣除一半作为手续费,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下: 租房协议书 签定
有一商房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1.房屋属于某公司委托中介外租; 2.签订合同时合同签订人是公司受托人签的字,未加盖公章,未附委托书; 3.合同拟定后,某公司不能如期转交房子,影响承租人的使用; 4.承租人欲不再租用此房屋,中介退回押金; 5.合同原件现在保存于某公司;承租人留有复印件及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定交付租金没有付款方式的,是否可以按交易习惯给付租金?
出租方(甲方)秦家琪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租凭甲方房屋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租凭房屋位置及项目。租用房屋位于第一山别墅花园第8040.4041门面房(两层两间)商业用房 二,租凭期限:陆年,甲方从2006年6月8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6月8日止,租凭期满后,如乙方需
我09年九月份租的房子,交了一年的房租,但1月22日房主突然打电话说房子卖了,已经办完了过户手续(我从新房主的态度可以肯定原房主曾经带新房主在我未知的情况下用钥匙进过我的家,但我没有有力的证据).我觉得不安全,不想再继续租用他的房子,但他不同意!请问,我有权退租吗?在未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更我是否
我租了一个店面房,12月底到期,房租交到6月底,合同中约定如房东要自用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不得拖延),承租方要解除合同,也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现在房东想卖掉该店面,要求我6月底搬走。我考虑到到时房子不好找,而现在隔壁就有一间店面在出租,如果现在租下来不会影响经营。所有想4月份租下隔壁店面,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合同约定房屋若被征收经济补偿金归承租人,我现在想撤销合同怎么办啊?现在合同还没有生效,但是成立了,是否可以撤销? 请律师们帮帮我啊!!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我租赁了一幢大楼,开了酒店,里面所有的一切设备设施都是由我装潢,后来发现酒店营业后只要电器全部打开就会跳电,几次的大型酒席摆下来 ,动不动就没电了,客户也愈来愈少,声誉也差了,后来找房东也就是街道办事处的,在法院调解下,他们只答应减免我一个季度的房租进行增容,说已经给予了我400千瓦的变压器,当时不懂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