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他父母出了首付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我们一起还贷,并且产权证也是婚后办理的。当时是我们一起去的房产交易中心,房产证办的是共有,我有一本共有证的。这种情况,如果我们离婚了,我是不是能分到一半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老公父亲名下有两栋自建房,拿到拆迁款或者是出售后购买了新的商品房,商品房合同写我老公的名字,去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如果我也去一起去然后办理的是共有,我是不是一样有一半的拥有权??(我是指婚后发生这种情况。再一个现在婚后办理的产权不是都要夫妻双方到场的吗?)
男友的父母为其在婚前出首付买了房子,但男友现在的情况看来其工资水平没有我高,并且我在婚前已经全款购得一小户型房产。 婚后准备出租我的小户型房产为男友的房产还贷。那根据新婚姻法,其婚前贷款买的这套房还是他的婚前财产,怎么才能使房子变成共有财产? 房子还没有交房、估计还要两年才有房产证,已经在还贷款,我们
你好,我想问下针对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一块,婚前按揭,婚后还贷的房子,难道对婚后参与还贷部分的另一方就没有保护吗?难道婚前还揭买的房子只能算是婚前按揭方的吗?那对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特别是女方是不是特别号亏,特别对于现在社会离婚率这么高,小三这么多的情况下,对女方越加不公平了,,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2000年我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无法过户。原因是她们在离婚时,并没有明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的我亲戚的名字。以前国土局的人说,因为是她们离婚前的财产,必须要她前夫一起来才给过户。但她们离婚后一直没有联系,无法找到她前夫,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过户。据说新的婚姻法
我和老公领完结婚证,一同到银行办的贷款,首付是我们共同出资,也是共同还贷,在银行办理时我是共同还款人,但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否算男方个人财产,作为妻子是否也有产权。
我和老公领完结婚证后,共同买的房子,一同到银行办的贷款,首付是我们共同出资,也是共同还贷,在银行办理时我是共同还款人,但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否算男方个人财产,作为妻子是否也有产权。
我与老公10年领的证,在领证钱他父母的老房子签了回迁协议,回迁一套房子,另外以优惠价买了一套,11年领取房子,两套房子户主只有他父亲的名字,他们说回迁房不能更改户主,是这样吗?还有如果户主是他父亲,贷款却是我和老公还,那这个房子产权怎么算?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