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多年,当时离婚的时候我妈妈是欠下了一身的债务,所时当时妈妈和我爸爸协议离婚的时候同意将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给了我爸爸,因为妈妈怕到最后我没有栖身之所.(此房是通过我妈妈的关系购买,当时此房屋所在的楼是我亲小舅建的,所以以很便宜的价钱45000元人民币购买现价值约20万人民币)可现在爸爸再婚后不但没有做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还处处为难我,我本人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收入,(我本人现在年满18周岁.慢性肾小球肾炎需要绝对卧床休息所以跟本没办法工作)爸爸不给生活费就连最其码的治疗费用他也一分钱不出.现在爸爸和他的现任妻子有了孩子.(我爸爸的现任妻子也有一个女儿)我想知道现在我爸爸所居住的这栋房屋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是多少?我现在是和我爸爸一起住的,他现在想让我滚出去,有没有这个权力,如果我搬出去有没有权力向我爸爸所要补偿?如果有是多少?我现在年满18岁我爸爸是不是就不用给我支付治疗费用?如果我想把我妈妈买的房子要回来有没有办法?如果我爸爸把房子的产权改成他现认妻子的名下怎么办??(哪怕是要出来一部分也好,我不想看到这样的父亲还能继续过着安心的日子)我妈妈现在没有任何收入还欠了一身的债务.我现在生活费的是姨姨们帮忙给的.我要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我现在很无助帮帮我好吗.
A(成人、丧偶),A购有一套房屋(一次性付清)。A的母亲在世,父亲去世。A有一儿子(已成年)。A去世后,A的母亲对A的房屋有多少继承份额?儿子又有多少?如果A的儿子要变卖这套住房,需要A的母亲签字同意吗? A的母亲在之前已经放弃了对A的住房公积金的继承权,全部由A的儿子继承。但是没有放弃房屋的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将住房留给姐姐,子女签过字同意,但没公正,其他子女还有没有房屋的继承权
父亲在世时几个子女签字{没公正},“父亲去世后将所住的房屋留给姐姐,”请问;签过字的子女还有没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谢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房屋,夫妻单方放弃继承权,对另一方是否有效
小弟外出做生意近二十年。大哥夫妇承担了赡养母亲的全部义务。母亲过世时小弟都未回。后小弟找大哥要房产,大哥高姿态,瞒着妻子写下放弃继承的房产。后小弟继续外出做生意。大哥见小弟不回,房子也空着,就将自家东西放入原母亲宅基院子内。小弟听说后,回家直接报警。此时,大嫂才知放弃一事。大嫂心里不能平衡。问大哥单
1987年因父亲没有房,我出了2万块钱给父亲买了公房居住,但现在时间已久,相关单据已全部遗失,现公房写的承租人姓名是我的,在2000年父亲生活不好,我决定把房子送给父亲,我们全家都签了一份并于此房子的协议并签字盖了手印,但一直没有过户,到现在仍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父亲生活比我过得好,我做生意破了产,想重新要回
我家有一处房产,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父亲于两年前去世,房子一直由我和我的母亲共同居住,父亲生前曾口头上承诺房子房子以后由我来继承,现在小区旧城改造,我家房子将要动迁,现在我的两个哥哥要求共同分配这处房产,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房子装修是在我结婚前由我出资装修的,而且在我结婚后,父母一直由我来赡
文革时因爷爷成份被定为地主祖屋被某国企强占,最后经市政府及某国企协调,我爸以优惠价从国企手购回另我父亲有3兄妹,补偿了3兄妹一笔钱,并公证处公证放弃此房一切权利。后来父亲和母亲离婚。把这幢房子分给了我母亲。这幢房子因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暂时没办理到土地证,房产证。我想咨询的是我母亲是不是此幢房子绝对的拥有者
我们是协议离婚的,离婚钱买了两套房子,一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套是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都说将两套房子给儿子,请问:是过户好还是不过户,如果双方再次结婚,是否对现在的房子有瓜葛,急
我是再婚, 我带一女儿,和老公结婚后有生育一女儿,他和前妻的女儿有他前妻带,刚离婚时,他前妻一会带,一会又不带,最后,我和他商量,如果他带女儿我们就不要孩子了,如果他前妻带我们就在要个孩子,经过他们协商,最终由他前妻带,我们就有了现在的女儿,可现在他前妻又让女儿回来,上高一了,我觉得我们这个家真没办
1、我父亲生前名下有两套住房:A住房为房改房约100平米,新房购房时全部房款由我出并由我装修(购房款约3万装修耗资约5万,此时为99年)装修好后父亲搬到新居住,小儿因家庭矛盾于2000年搬出另租房住;B住房为历史遗留父亲一直承租,小儿长期与其居住照顾他户口也在此房下、另一侄儿(我唯一妹妹小儿)户口也在其房下但不在
情况是这样的,多年前(应该是在七、八十年代)我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再婚,将我分给我大爷抚养(当时并没办理收养手续),大爷一直单身,未婚,也没有子女,大爷、我和奶奶共同生活,我大爷于七年前去世,剩下我与奶奶共同生活,去年奶奶也已离世了,现在,大爷留下一处房屋,请问我能否继承该房屋呢?另外,这处房屋本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