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写的工作地址是"某某区“且写明是临时办公地址,现在搬迁是否可以决绝并赔偿?
我和我们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工作地址一栏,写的是笼统的“天河区”并注明是临时办公地点,日后搬迁员工需同意搬迁调动。合同签了有好多年了一直没更新。 我想问一下: 1.公司的工作地点可以只些某某区那么大的范围的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在本区内搬迁是否可以不用赔偿?(因为同样是天河区一头一尾相距车程有2小
公司近期搬迁,我现在怀孕了,路途较远,不愿意过去,再者公司厂房为新装修,对人体有害,公司对于搬迁问题一直不表态,我们需要以何种方式向公司提出赔偿
到目前为止工作了近16个月了。现在公司要搬迁,虽还在本市,但距我住处很远,车程至少要两个多小时,导致无法继续上班。这种情况我是应该要公司写辞退书给我呢,还是我自己写离职申请并要求经济补偿也是一样的呢?另外我可以要求多少的补偿?是一个月的补偿还是2个月的赔偿?
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市,于今天七月下旬搬迁至广东省肇庆市;就搬迁问题,公司并未正式出书面通知,未与员工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亦未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经营地址的变更;员工随公司搬迁至肇庆市期间有正常工作,公司也有正常发放工资,但公司在员工的工资发放中多发三百元作为搬迁补贴,工资条上有显示此项,为期半年
公司因为经销商的一条无法证明的信息而立即开除一个员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去要求赔偿?
公司因为经销商的一条无法证明的信息而立即开除一个员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如何去要求赔偿? 还有这个公司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所在的公司要搬迁,搬到另外一个市,不跟厂去,公司想不赔偿经济补偿给我们,是否能起诉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要搬迁,搬到另外一个市,不跟厂去,公司想不赔偿经济补偿给我们,是否能起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