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来自四川最底层的一名普通老百姓,2002年,我在泸州认识了一个纳溪的女孩,懵懵懂懂的就恋爱同居了,03年生下我儿子,那时,女朋友未到结婚年龄,就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时,乡政府发了一张关于催缴社会抚养费的的通文到我家,上面清晰的注明了,如逾期未缴纳,则按每月千分之2的滞纳金加收,当时我家贫如洗,儿子的奶粉钱都是现挣,老爸老妈都年过半百,除了种点庄稼,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房子也出现很多裂痕,快要倒塌了,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看到这种窘迫状况,叔叔伯伯们都叫我向政府申请点扶贫救济金。但被我坚决拒绝了,因为我渴望同情,但我不求施舍。况且还有更多比我更需要救助的人,我决心好好工作努力挣钱养活全家,照顾老小,为国家减轻负担,就是我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在此后的打工生涯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由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而我已近30,这对我和全家来说无非是雪上加霜。我主动找到乡政府为我儿子上户口,可是,云顶乡政府的人切说现在物价涨了,要我交10000多,才肯为我儿子上户口,听到这个天文数字,我真的傻了,我这么多年的努力,还是给我儿子上不了户口,我的工资再怎么也涨不过通货膨胀啊。那02年发下来的那张单子上不是注明每月加收千分之2的滞纳金吗?这样看来,我儿子的户口,这辈子都别指望了。由于我们父母的错,他将成为一个没有档案的黑户。父债,就是这样子偿吗? 万般无奈,我继续外出打工,可儿子户口的事困扰着我无数个日日夜夜食不安,寝不稳,连上班都静不下心来,身为人父,我给不了儿子更好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环境,我只希望他可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平平等等的生活在祖国的大花园里。有一天,儿子问我:“为什么那些小朋友有户口,而我没有呢,我和他们有什么不一样吗?”我告诉他:“因为你的爸爸做错了事,违反了法规,他们想不出更好的制裁爸爸的办法,所以要拿你的户口来要挟爸爸缴费。”因为小孩其实是无辜的,他不声不响的降临到共和国的土地上,他本可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享受着伟大祖国赋予他们一切权利,包括他们与生俱来的享有户口的权利,是谁剥夺了他的权利?他妈妈已经抛弃了他,难道祖国也要歧视他,户口也不肯给他吗?法律面前,真的是人人平等吗? 请问,这个小孩的户口该找哪个部门办?该怎么办?谢谢!
老师您好! 现有一疑问向您咨询: 我本人是杨凌人农村户口,现在已经结婚4年,丈夫大学毕业在西安上班,属集体户口,因此,一直未将户口迁出,现在我们那里进行城中村改造,土地被征用,我做为家中的养女,父亲一直偏向两个儿子,告诉我这次拆迁安置,我作为出嫁女,是没有权利享受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房的,但就我了解
我妻子84年出生,出生时家人将户口安在当地一家农场(是非农)户口,2001年农场倒闭户口转回村里既是农村户口(户主是其母亲)。03年我妻从学校毕业即时农村村民,但当时村委员会说我妻是女性要外嫁既不给土地、也不给村合作社(成立于99年左右)的股份。这种情况至今我妻未享有农民的权利,可否了有相关法律帮我妻取的相应
已迁出大学生农业户口、毕业后又迁回成了非农业户口,试问能不能享受村民的安置条件及分配,问题是村干部只给分配钱不给安置房,合法吗
我姐嫁人了。户口还在原来村里没迁。但村书记说按惯例我姐就不能享有该户权力了。那我们该怎么办。真的就没有该户口权力了吗?有什么法律可以来保障我们这一权利?
我是一名中专学生,第一年1500有发,因为我将户口转到了学校,目前我身份证就是广州户口,但学校说身份证是城市户口就不在享有补助 政策是这样的吗
二十年前,我家老宅在村委会没有给我家之前给了我村的一位农民,而且村委会还给乡里面上报存了档案,后来因这户村民全家迁至城市做了非农出口人员,儿我家正好急需要一块宅基地,因此村委会就和那户人商议把地方先给我家,并承诺那家人以后他需要在给他安置,我家一直就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因为我妈住在那里经常生病就找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