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阻止他人故意损坏自己的财物,被他人用砖头猛击头部致头部外伤五公分多又不到六公分但伤口深及头骨,请问这是轻或轻微伤?谢谢
在2010年9月25日我到佛山市南海盐步河西水藤村谭诗家追收2000年欠下的装修欠款.她不但不还款 ,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大瓶屎水淋我,接着还拳打脚踢 .当天我报警后住进医院,被疹断为血尿,肾肿大,脊骨暗裂。在10月2日出院。之后盐步平安派出所在我的多次询问下,在2011年1月26日带我去验伤,但到现在也不处理(因我曾到她家门口
具体事件是发生在2013年,第一次验伤结构为轻伤,我发提出异议后再次验伤结果为轻微伤,在我方执行了行政拘留后,对方在2015年提出诉讼,我现在想要咨询一下对方的诉讼期效是否已经过期,人身伤害的期效我查阅是一年,现在想知道是否会因为验伤的改判而影响诉讼期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