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碰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他的车上带有一条大狗,影响他驾驶。我刹车后,感觉不行,猛打转向。这时,后面一面包车又碰到我车上。他磕到头部,住院3天,花医疗费3000元。我车前方大灯受损,我车后部受损。后面面包车保险杠受损。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路口发生事故,机动车超速,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驾驶员受伤入院,非机动车基本报废,请问如何划分责任才合理?该如何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机动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非机动车由南向北穿越双黄线,撞到机动车侧面,摔倒,受伤,双方均在由北向南的双黄线内,请问该事件责任如何划分啊? 是非机动车违章横穿马路,而机动车是正常行驶,这种情况也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吗?
机动车撞击非机动车,是在一个分叉路口,我自行车要转向另一方向,对面的机动车是直向行驶,当时机动车没有减速也没有鸣哨,吧我撞到在地,头部撞破,现还在医院,但他和交警有亲属关系,所以拒绝赔偿,还扬言我再找他,他就弄死我,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我开车正常右转,有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撞到了我开的机动车左前方摔倒,当时车速在20迈左右,本车左前方有油漆划伤,电动车主人左脚受轻伤,本人出于人道主义,及时把伤者送往医院拍片检查,并先垫付了一定的医药费,本着对方是弱势,我想协商解决,结果对方要求我赔付她10000元。以上很清楚是非机动车违章,我应该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