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外婆和大姨和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是外婆的。我想问外婆是否有权利,不经过大姨和姐姐的同意,个人卖出房子。另外,一旦外婆去世了,房子是否平均分给子女,还是有比例的分配。(例如大姨和姐姐的面积不算做外婆的遗产.)我还想知道房子属于外婆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三个的共同财产,或是其他的形式。
大姨本来是离婚的,现在有结婚了,已经搬出去住了,但是姐姐还在外婆家住,这种情况房子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这样的情况房屋是否要经过大姨和姐姐的同意才能卖出呢?房屋如果作为遗产,是外婆个人财产么?还是一部分是她的个人财产。另外我要说明,房屋拆迁时,因为舅舅没有房子面积,所以外婆将原来40平米的房子划出10平米给了舅舅,现在舅舅有了自己的房子,如果外婆去世了,那么这10平米的面积算作遗产么,这是该如何划分遗产?
谢谢您的帮助!
老人已过世,留下一套房子大概80万,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4人儿子要分,其中一个儿子在老人走前四年一直在身边照顾,房子他现在住着,应该怎么分?谢谢
我的父母与1998年的时候离婚,有一处房屋是在父亲名下,当初离婚时他俩口头上协议此房屋留给孩子(也就是我)所有.后来父亲于1999年再婚,继母和父亲另购住房,原先的房子一直是我居住,母亲也不跟我一起住.朋友都叫我跟父亲说改到我名下,但是我跟父亲提时他没有这个意思,我继母还总问我房子的事让我认为她也一直惦记着房子,所
以前外婆和大姨和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是外婆的。我想问外
多年去大姨离婚了,与外婆和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是外婆的
我外公97年去世,留有平房三间,房产证上是外公的名字。外婆健在,他们有ABCDE五个子女。这套房子具体情况为:外公和E在同一家企业工作,最早单位福利分房时按照一家只分一套原则,外公和E共分一套住在一起。后来第一次房改,单位允许职工买75%的产权,因为外公的工龄比E长几十年,可以便宜近一半,所以外公以自己名义出钱
我母亲96年去世,父亲98年去世,我是男孩,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还有二个姐姐,一个妹妹,都单独生活。父亲去世时没留下遗嘱。她们三姐妹商量房屋归我。但只是口头约定。我没有更名,房子还是父亲名。但现在妹妹要起诉,要四分之一的房产,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父母亲去世留有一套两居室房屋,现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共三人继承,房产证是父亲名字。经协商由儿子过户名下卖房后三人均分,先要做房屋继承手续需两个女儿做出放弃财产继承的签字。请问手续办理完后儿子不把卖房的钱分给两个女儿怎么办,有没有法律手段制约或是三人签下一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
我生父于80年病逝,当时我10岁,上有哥姐各一个且已成年。其后83年母亲再嫁后我随母到继父家生活至今。继父原也有3个子女但并未在身边生活,最小的女儿比我大5岁当时读中专,成年后嫁在本市。继父于上月病逝,其子女提出分配遗产(包括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父亲于2009年9月突然过世,生前有一所老房子(农村集有地)是母亲与父亲结婚后共同砌的,房款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和母亲因征地已于2009年9月转为居民户口,原农村户口户主变更为我的名字,母亲愿意将房子分一半给我,我们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我和母亲是否可以平半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