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 你好! 我是山东潍坊的一名电气维修工人,前不久刚刚出了一场工伤事故,就此事我想咨询您几个问题可以吗?事故经过是这样的。8月2号下午接到通知说生产用的行车出现故障,被要求前去检修,在检修工程中生产车间要求启用行车加煤,操作工人自己想当然以为检修过程已结束,于是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开动行车(工作地点光线差,不容易看清)由于机器的挤压导致我右腿大动脉及腿骨断裂,胛骨破碎骨折,构成重伤。现单位已经申报工伤,在院疗养。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针对当事人和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呢?
我父亲在深圳葵涌一家建筑工地上班时,在今年4月25号晚上不幸发生意外工伤,造成右手骨折,当时经过深圳市二医院的治疗,现在一切治疗费都是老板支付的,由于骨折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才能恢复,现还不能正常工作,现想回老家好好休养,若现和老板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哪些赔偿;若到完全恢复好后,回来上班又能得哪些赔偿
主要是当事人。住院时听取老板的话。住院名字是用别人的。所以想提出法律诉讼。可是住院名字不是当事人本人的。希望给予解决方案!!!!
我2010年8月份到了现在的公司(入职签定了正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在新员工培训期间受伤,后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为9级。 想咨询几个问题: 1 我这样刚入职一个月没有转正期间受了工伤,所受赔偿待遇是否和转正后一致? 2 我最后鉴定为9级,赔偿金额应该怎么算? 3 听说工伤后公司应该每月给付一定的工伤治疗金
一小建筑工地,某工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越工种私自开动搅拌机,致使手上一根筋断裂,经医治已接好,承包商全额支出医药费,但该工人出于某种目的,据不出院,请问,此种情况下,若法庭解决,工地承包商会被判怎样赔偿,数额大体多少,谢谢!
老师: 你好!我母亲去年在一外快餐行业的民营公司上班受了工伤,左股股骨骨折。(当时是做了工伤认定的)现在,因为这个事情有好久了。多次去找公司处理做伤残能力鉴定,公司老板都找各种理由去推脱。因为还涉及第二次手术,我们是外来务工人员。第二次手术就想回老家做,这样的话,那二次手术费就本该公司支付,老板